冒充客服谎称商品有问题要赔偿,一步步骗取被害人资金,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跨境网络诈骗案,2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四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1日,被告人林火旺等5人邀约被告人廖永杰等23人,逃避边防检查,结伙从云南省沧源县偷渡出境,到达缅甸佤邦勐波县。28名被告人分为三组,自2019年7月7日起,共同对重庆、北京、上海等各省市公民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各组组长负责提供不断变换号码的手机、诈骗话术资料、非法获取的淘宝购物人信息等犯罪工具和资料。由话务员冒充淘宝客服或快递公司客服,拨打被害人电话,谎称其所购商品质量有问题需回收,或商品在运输途中损坏遗失,公司要双倍赔偿,诱骗被害人按话务员要求加微信,扫描“自动申请退款”二维码,并填写身份证号、嘤航卡号、密码、电话等信息。组长运用这些信息,将被害人账户上的资金转到第三方账户;当被害人银行账户无资金或资金少时,话务员以需在支付宝上退款为由,称支付宝借呗、云闪付等网络借款平台的额度是公司向被害人提供的赔偿款和保证金,留下双倍赔偿款后再将余款转至第三方账户;对于不配合的被害人,向其发送虚构的以检察机关名义处理蚂蚁借呗资金的“扣押命令”,以此恐吓被害人转款。
2019年8月9日,经我国警方通报,28名被告人被缅甸警方悉数抓获。经审查,共计诈骗86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火旺、廖永杰等28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人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均构成诈骗罪。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其他量刑情节,分别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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