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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车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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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菲律宾厘务局(BIR)宣布,禁止以低于税务人员规定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综合底价销售电子烟产品、卷烟和加热烟草。


    厘务局局长罗密欧·卢马吉(Romeo Lumagui Jr.)在声明中说,依据《收入条例》第1号16-2024,更新了相关产品的底价,提醒所有电子市场、在线卖家、零售商和烟草产品分销商,如果以低于规定底价的价格销售此类产品,将面临刑事责任。


    卢马吉表示,出售低于规定底价的产品“属于刑事犯罪,卖方将面临监禁”。他表示:“我们正在监控在线平台和实体店,绝对禁止以低于底价的价格销售。请各位商户立即删除所有低于底价的产品和相关帖子。”


    根据《收入条例》第1号16-2024,厘务局指出,修订后的《国家国税法》(NIRC)第145条明确禁止以低于法律规定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总和的价格销售烟草产品。此外,低于规定底价销售烟草产品的商家将面临至少10倍于应缴消费税和增值税金额的罚款,最低罚金为20万比索,最高为50万比索,并可能被判处四到六年的监禁;对于销售加热烟草产品和电子烟的违规者,修订后的《国家国内税收法》第263条(A)规定,销售价格低于合并消费税和增值税的产品将被处以至少20万比索的罚款,并可能面临同样的监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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