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综合台北20日电:菲律宾男子吴罗斯帛在2014年间持鎯头杀害杂货店林姓老闆,搜刮现金后再性侵林妻,一审遭判死刑,但二审认定他抢劫是为医治女儿改判无期,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判决定谳。
判决书指出,菲律宾籍男子吴罗斯帛在103年间因为从同乡得知林男店内有大笔现金,佯装成到杂货店购买电话储值卡时,拿出预藏的铁鎚攻击林姓男老闆,再拿出螺丝起子刺杀对方100多下,造成林男当场死亡。
为了避免被发现,犯案后还将杂货店舖的电灯关掉搜刮财物,但林男妻子下楼时用手电筒照明,这时吴罗斯帛踹倒她后性侵得逞,抢夺新台币30万元现金后逃逸。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认为吴罗斯帛的手段令人髮指,依强盗杀人、强盗强制性交等罪合併判他死刑。
案件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吴罗斯帛最初只为抢钱,而菲律宾官方公文也证明他的女儿因罹患先天心脏疾病,家贫无法支付医药费才犯案,且事后也认罪,不能否定尚有教化更生可能性,改判无期徒刑。
最高法院今天则维持二审见解,判他无期徒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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