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CoA)发现,内政部(DILG)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保留了四个银行账户,总金额为1,298万比索。
国家审计人员表示,这些账户的设立和保留“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第338号行政命令第2条的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所有政府机构应立即将存放于存款银行和其他机构的公共资金转移至国库局(BTr),无论其收入来源如何。
审计结果显示,内政部总办公室的一个特别账户拥有最多的资金,金额为1,003万比索,该账户被用作其他国家政府机构资金的存储账户,用于实施各种项目;Pagadian市第9区区域内政部办公室拥有一个常规信托基金,余额为173万比索,用于存放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销售款、“包容性发展支持基金”的资金,以及售出一辆不可使用车辆的收益;内政部首都区办公室则有两个银行账户,余额分别为112万比索和11,009.42比索。这些账户用于存储来自巴兰玉计市(Paranaque)地方政府的区域和平与秩序委员会项目资金,以及来自地方政府学院(LGA)的资金。
内政部首席会计师向审计团队表示,他们保留这些银行账户是为了确保与机构各项目实施相关的资金能够及时拨付。然而,审计署反驳称:“将资金保留在未经授权的账户中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还可能导致资金被滥用,并规避了未使用资金在有效期结束时的归还要求。”
Pagadian市内政部办公室则通知审计人员,他们已经将资金存入国库局,而内政部首都区地方政府学院信托基金账户也已于今年1月关闭。
内政部解释道:“在10,025,854.57比索中,内政部已向资金来源机构返还未使用余额2,363,677.28比索,占23.60%。其余的7,041,104.83比索用于正在进行的活动,而343,860.72比索是从中标投标人或供应商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后退款。”
尽管如此,审计署警告称,将继续监控内政部关闭这些账户的合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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