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圆圈大叔 于 2024-10-26 19:36 编辑
2024年10月10日,江西余干县。朱某在石口镇某路段靠边停车后,未观察便直接打开车门下车,结果将一辆恰好行经此处的电动自行车撞倒,致车上两人受伤,幸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朱某在路边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时防范“开门杀”事故,应当用远离车门的手开车门,开门时先推开一条缝并向后观看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下车。其他车辆和行人也应当吸取教训,经过路边停放的车辆时,注意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以防车门突然打开对自己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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