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起,越南一系列重要经济政策将正式生效,包括合同客运经营规定、为期6个月的增值税减免、2019年《税收管理法》的修订等。
一、关于客运合同运输业务的规定 根据政府第158/2024/NĐ-CP号议定,合同客运经营的详细规定如下:合同客运车辆不得在合同约定地点之外接送乘客。客运经营单位必须持有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并在车辆上贴有“合同车”标识。书面合同必须在运输前进行谈判和签署,适用于所有租车服务。特别是,经营单位不得在合同外售票、收费或为乘客确认预订。 该规定旨在加强对客运活动的管理,确保透明度和遵守法律,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二、今年前6个月增值税(VAT)将减免 根据第174/2024/QH15号决议,越南国会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将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从10%下调至8%,减免2%。 然而,电信、信息技术、金融、银行、保险和房地产等行业不适用此减免政策。 该政策旨在支持疫情后经济和社会的复苏与发展,同时减轻民众和企业的成本负担。
三、修订2019年《税收管理法》 2024年对2019年《税收管理法》的修订提出了许多新规定,以提高税收管理和责任的效率。其中明确纳税人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申报税务文件,并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还强调了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 根据规定,外国供应商有义务在越南注册、申报和缴纳税款。电子商务平台必须代扣代缴卖家的税款。这些规定有助于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对税收的管理。 四、公共资产销售将使用电子发票 根据第151/2017/NĐ-CP号议定的第95条第2款的修订,从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公共资产销售交易必须使用电子发票。这有助于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减少欺诈风险。
五、大企业名录由大企业税务部门直接管理 越南财政部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的第2838/QĐ-BTC号决定,确定了从2025年1月1日起由大型企业税务局直接管理的303家大型企业名单,取代了2021年3月30日由财政部部长发布的第1789/QĐ-BTC号决定。税务总局每两年定期审查和评估大型企业的税收管理效果,以向财政部报告补充和替换大型企业税务局直接管理的大型企业名单。 六、停止对100万越南盾以下进口快递商品免征增值税 越南国会决定从2025年1月14日起,停止对通过快递进口的价值低于100万越南盾的商品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旨在加强对国际贸易收入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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