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对象以 4.2 亿越南盾的价格从富寿市一名男子手中购买了一个肾脏,然后以10亿越南盾(约合人人民币30万)的价格卖给了有需要的人,以赚取差价。
河内市还剑郡警察局暂时拘留了 N.V.C. (生于1980年,居住在富寿省富寿镇)和 N.T.P(生于1988年,居住在海防市安阳区)关于“买卖人体组织或器官”的行为。
调查显示,P.和C.去医院看病后认识并保持联系。
到了 2023 年初,俩人通过社交网络 Facebook的研究,得知很多人想要买卖肾脏进行移植,于是两人进行了讨论,并一起作为中介来享受差价。
当得知 H. (生于1990年,居住在富寿市)需要出售肾脏时,P. 和 C. 联系了。随后,P.指示H.先生前往越德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在检查资格后,对方出价以 4.2 亿越南盾购买 H. 先生的 1 个肾脏。两人支付H先生的健康检查费用。
不久之后,两名对象以10亿盾的价格找到了肾脏买家。计算成本后,C.向H先生支付了4.2亿越南盾,将利润2.75亿越南盾转移给P.。
目前,还剑区警方正在整理记录并依法处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