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就属赌资较大,可予以治安处罚。
北京市:《北京市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300元至500元,处500元以下罚款;500元至1500元,处五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川省:《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江苏省:起罚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200元。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河北省:《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为情节严重。
山东省:《山东省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为赌博提供条件,非法获利500元以上的,人均参赌金额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2000元以上的,等等,属于情节严重。
吉林省:根据《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把“赌资较大”定位于:个人平均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或者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
青海省:《青海省禁止赌博条例》规定,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或者每注赌资20元以上不足5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500元以下罚款;人均赌资2000元以上或者每注赌资50元以上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贵州省:依据《贵州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一)》第一章第四节第71项规定:
1、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场输赢额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飞镖”“电玩”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十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五百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3)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4)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飞镖”“电玩”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场输赢额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参与赌博的;
(6)聚众赌博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一百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金额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诱骗、胁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3)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飞镖”“电玩”等方式的赌博坐庄,或者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上的;
(4)因赌博引发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武汉市: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人均赌资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算赌资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