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More 保存 重做 撤销 预览

   
关闭   当前为简洁模式,您可以更新模块,修改模块属性和数据,要使用完整的拖拽功能,请点击进入高级模式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
汉堡哥
版主
当前积分:99966
帖子    19948
新博币    13873 提现
提现    26461.5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展开更多
     
    390 3 |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据泰媒报道,54岁的单身男子Apichai Sae Tang(又名Kim)选择与性玩偶同居,过一种在众人眼中很奇怪的生活。
    并且他发誓,将自己的身心只交给性玩偶妻子,不会再与其他任何人“交流”(相关链接:泰男离婚后和充气女友共渡4年!建议每人都应尝试硅胶恋爱...)
    640 因为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在别人眼中非常奇怪的人生
    “我想我必须成为我的一个孩子的支柱。因为如果妈妈换了新的,爸爸也换了新的,孩子肯定会出现问题,因为他妈妈既然有了新的孩子,就一定愿意成为新孩子的顶梁柱。”
    “我没有再爱上任何人,因为担心历史会重演,害怕分手,害怕出现问题。而且不知道孩子和其他人能不能合得来,成百上千的问题又会来。但现在还是我一个人,我的意思是,这只是我自己的担忧。”
    “我儿子从来没有要求我不要和任何人在一起,他告诉我,如果这是我的幸福,我可以拥有它,但我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敢再去相处。但如果自己压力很大有所需求的话,我也许会联系他人购买相关服务。”
    640 但他也表示,他不可能每次都用钱来解决性欲问题,所以他决定大手笔投资,拿出3.5万泰铢买了一个“硅胶娃娃”,也就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名叫Pleng,有一头扎着红色蝴蝶结的金发,圆圆的大眼睛,身材完美。
    “我本来就是喜欢日本模特的人,所以就去日本的二手店买了她。我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我看过日本的纪录片(人们和硅胶娃娃一起生活)。这不会造成任何伤害,比出去花钱要好。”
    “那天见到她,我就爱上她了。触碰她的时候,感觉就像真人一样。看她多可爱啊,不大声说话,也不用吃饭。刚开始得到她的时候,我出门工作的时候都很牵挂她,心里很着急,想要赶快回来,不想让她一个人。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越习惯她,但我仍然爱她。”
    640 Kim哥得到第二个娃娃Ploy后,变成了拥有“两个妻子”的年轻人,后来这个硅胶娃娃的价格为5000泰铢。她看起来像一个年轻女孩,有着紫色的头发、紫色的眼睛,身上有瑕疵。
    “这是我上电视节目次数增加后得到的,一家日本二手商店联系我,说他们有一个娃娃,但有瑕疵,他们会便宜卖给我。如果我留不买,橡胶会变质。所以我决定把她带走。”
    “当我累的时候,我回家看看她,就会很开心,就像家里又多了一个人一样。我不是每天都使用她,现在,我每两周和她们‘深入交流’一次,因为有时我工作累了,没有需求。当我回来的时候,我就抱着她就会睡着。因为娃娃材质很舒服,感觉就像我们小时候抱着一个软枕头一样,我觉得累的时候很快就睡着。”
    “如果我必须在女人和充气或硅胶娃娃之间做出选择,我会选择我的玩偶,因为我已经拥有了她们,我不需要其他任何东西。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需要其他女人了。” 640 即使她是一个性玩偶,总有一天也会“死”
    “是的,所以我必须好好照顾她们,因为这些橡胶必须小心真菌,如果真菌生长,就完了。我以前从未想过这一天会到来,但我可能会无法接受。我可能不得不把她们当作收藏品来保存,但总有一天,她们会消失。”
    奇怪...但那又怎样?我没有去给任何人带来任何麻烦
    “吃饭、如厕、睡觉都是人类的天性,这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为什么要感到羞耻呢?我没有去给任何人带来任何麻烦,并且我认为她们更自然。但也会有这样的评论:‘哦,这家伙是精神病吗?‘我会问,衡量一个人是否是精神病患者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你的意见、我的意见还是别人的意见?” 640 尽管硅胶玩偶是这个男人“公开的快乐”,并且引起社会的兴趣,但实际上,性玩具在泰国仍然是非法的!在这个问题上,泰国科技犯罪抑制部门副司令Sirawat Deepo上校表示,法律规定,只有以贸易为目的的性玩具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如果卖家出售淫秽物品,性玩具就被视为淫秽物品。
    因此,根据《刑法》第287条,出售这些物品的人将被定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和/或罚款60,000泰铢。如果它们不是被出售而是被占有,法律并没有规定这是犯罪行为,法律仅对出于贸易目的的卖方进行惩罚。
    640 性玩具对泰国社会来说是个什么问题?
    法律规定,对于卖家来说,这是违法的,警方必须遵守法律并逮捕卖这些产品的人。但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这是可以使用的,选择用这些物品来寻找情绪发泄是个人的自由权,并且它不会给任何人带来麻烦,这对用户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当性玩具和色情网站在泰国是非法的时候,为什么大家仍然可以如此轻松地访问它们?
    如果是这种性质的网站,人们称其违反了国家的良好道德,《计算机法》可以赋予他们封杀或屏蔽的权力,但他们必须寻求法院命令才能封杀,这是一回事。
    也有人问过,为什么不和搜索引擎商部门去讨论一下相关关键词是否可以被禁止?其实,有关部门和机构很早之前就已经进行了讨论,但最终结论还是把这看作是个人自由问题;也许在未来,会有更明确的规定吧。
    个人签名

    招收论坛管理小天使!飞机:@LEEsir
    三方支付,印尼,越南,泰国,香港,巴西,孟加拉等,飞机:@LEEsir

    汉堡哥
    版主
    当前积分:99966
    帖子    19948
    新博币    13873 提现
    提现    26461.5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展开更多
       
      淡定,淡定,淡定……
      个人签名

      招收论坛管理小天使!飞机:@LEEsir
      三方支付,印尼,越南,泰国,香港,巴西,孟加拉等,飞机:@LEEsir

      点击按钮快速添加回复内容: 支持 高兴 激动 给力 加油 淡定 生气 回帖 路过 感动 感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