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无牌赌博机,每人将被处以 10,000 令吉罚款。
要点:
- 三名印度尼西亚公民因赌博罪分别被罚款 10,000 令吉(2,350 美元)
- 突击行动发现有人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作为在线赌博设备
- 两名被告还因非法入境被判入狱和鞭刑
三名印尼男子因承认在一处住宅公寓内非法操作赌博机,在古晋地方法院被分别判处1万令吉罚款。法院判处未缴罚款者6个月监禁。
25岁的Florianus Jeky Chen、22岁的Shu Chian和21岁的Asrul承认触犯了1953年《普通赌场法》第4B(a)条,并结合《刑法典》第34条的指控。这些罪行发生在7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地点是Jalan Penrissen, Mile 4的一个公寓单元。
在Op Dadu突袭行动中,警方发现嫌疑人使用与赌博活动相关的台式电脑和手机。法医鉴定后证实,这些设备确实用于在线赌博。
与之相关的是,弗洛里安努斯和阿斯鲁承认未持有有效证件进入马来西亚,因此被地方法庭分别判处三个月监禁和一次鞭刑。该指控援引了1959/63年《移民法》第6(1)(c)条,可根据该法第6(3)条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该罪行最高可处以每台机器 10 万令吉罚款和最高五年监禁,这表明马来西亚当局对非法赌博的严厉态度
突击检查期间,警方确认两人在移民局没有正式记录。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均无人代理。
当局继续加强反赌博行动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在被认为被用作秘密呼叫中心的城市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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