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一名29岁王姓男子,透过网路号召“性爱挑战赛”,喊出最高额奖金2000万元台币,诱骗女子付报名费2000元台币挑战,果真骗到6名女子傻傻付费参战,其中一女被骗性爱11次还惨输56万元台币。
王姓男子一审被判4年徒刑,检察官认为判度太轻而上诉,高等法院认为本案案情严重,7罪全加重改判,未定应执行刑。
受害女子表示,王男跟她说有个30天做30次挑战,奖金2000万元台币,关主是用抽的,“总共有30人,是15个帅哥跟15个丑男….但不管怎么抽都是王男”。此外,她还跟王男出游日本,花费都是她垫付,并帮王代垫刷卡买手机,共支出12万元台币。
受害女子愤怒说:“我是为了奖金挑战才跟被告性交,被告用自导自演方式让我觉得被骗,我有付报名费,但被告却拿不出奖金,我觉得是遭诈骗。”
此外,王男2023年8月30日透过交友软体结识另名未成年少女,明知对方16岁以上、未满18岁,仍以同样手法诱骗她,少女一样输了惨遭王男性侵。之后她拒绝跟王男继续发生关系,却被对方威胁要在社交网站公开她参赛过程,她惊恐报警,才让案情曝光。
检警获报后,查出王男分别诱骗6名女子,因此依强制性交、恐吓危害安全、诈欺取财等罪起诉。新北地院审理后,依诈欺取财、诈欺得利、恐吓危安、引诱及以诈术使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
检察官认为一审刑度太轻而提出上诉。根据《联合新闻网》报导,高等法院认为本案案情严重,且部分诈欺行为一审论以诈欺取财罪,但情节其实是刑度较重的诈欺得利罪,因此全部撤销改判,刑期加总为11年10个月徒刑。基于保障被告听审权、提升刑罚可预测性、避免违反一事不再理考量,高院不定应执行刑,留待判决确定后再由检方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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