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贸工部(DTI)副部长卡斯特罗(Ruth Castelo)周四表示,针对微型电子商务企业的三年免税期将有助于其业务增长。
根据提议《电子商务法》,新注册的电子商务微型企业将在三年内根据特定条件免征所有地方和国家税收。
副部长表示:“我们希望他们成长,同时希望帮助他们正确开始做生意,确保他们有必要的许可证以及来自政府机构的其他文件。”
该官员承认道,许多微型或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因担心必须支付费用而不愿向政府注册,因此三年的免税期将鼓励他们完善各项要求。
目前,《加速和包容税改革法》(TRAIN)免除了年应税收入低于250,000 披索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卡斯特罗表示:“拟定的电子商务法将补充加速和包容税改革法,这意味着除了第一笔250,000 披索收入将免征所得税,前者还将免除所有其他许可费用,以便我们能够快速启动企业。”
拟议的《互联网交易法》将促进该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并支持微型、中小型企业 (MSME) 的数字化。此外,它还将建立互联网交易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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