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杜特地总统昨天希望宣佈军管的总统的特权,不必经过国会及大理院的批准。
杜特地总统说,他希望修改1987年宪法的军管法条文规定,以及地方官员的任期限制。
在1987年宪法下,总统需要国会及大理院的批准,才能够宣佈军管。
他在班班牙省洪溪礼斯市的一个活动期间发表演讲时说:“军管的权力是要经过大理院和国会的审批。如果你要宣佈军管,如果是在发生战争入侵的时候,我无法进行,尤其是有麻烦的时候,我仍然必须经过国会和大理院。”
总统说,如果国会和大理院有不同的意见,那将是一个大问题。
总统说,他也希望修改地方官员的3年任期的限制。
他说:“当我是市长的时候,情况改变了,因为我当选为一个3年任期的市长。那就是这个法律的麻烦之处。这应该被修改。你随便去问一个省长或市长。”
他说,修改宪法条款是对曾于1972年宣佈过军管之前总统马科斯的鲁莽反应。
他补充:“那是对马科斯的一种鲁莽反应。我们都被愤怒毁灭了。宪法不是马科斯制造的。他从来没有参与其中,那是1935年的宪法。”
他补充:“克拉洛。勒道和谨珍。巴礼地斯制造了该宪法。不能归咎于继任的人,但因为我们所发生过的事,一切都是变成是马科斯做的,虽然那不是马科斯的宪法,但被消灭了,包括总统的宣佈军管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