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More 保存 重做 撤销 预览

   
关闭   当前为简洁模式,您可以更新模块,修改模块属性和数据,要使用完整的拖拽功能,请点击进入高级模式
重播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
Anyalee
分类总版主
当前积分:141672
帖子    18890
新博币    24081 提现
提现    0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2886 3 |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你知道吗?在老挝跟女朋友同居,没结婚的话,是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的。


    image.png



    老挝社交媒体上某知名法律科普博主发布了一条名为”应该知道的法律“的法律科普图片,瞬间引起许多网友的热烈讨论,不少男性网友直接大喊:”说好的男女平等呢?这也太坑了吧?“,也有网友说:”还好前女友也不想嫁给我.......“。



    image.png



    到底是什么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呢?



    image.png


    原来,老挝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修订版)第149条中提到:



    若发生婚前性行为,如果男方未娶女方为妻,则根据根据习俗,男方需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及女方或女方家庭的补偿;如果是女方不愿意嫁给男方为妻的情况,则女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精神损失费用。


    若女方婚前怀孕,则除了补偿费外,男方仍需支付生产或流产费用以及相关费用。



    无论如何,男方对女方所生孩子都具有抚养照顾的义务直至其成年。


    image.png




    不少网友纷纷在该条推文下方留言发表自己的观点:



    image.png


    有网友笑称道:


    “如果两个人分手了:

    -女方:男方要赔我精神损失费和补偿费。


    -男方:是谁说的不离不弃......是谁说的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是谁说的要相爱......是谁说的永远在一起......”


    image.png


    有网友表示非常支持:



    “女性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如果不加以保护,处境会更危险。”


    image.png


    这个有利有弊吧!


    个人签名

    摆烂的人生,已经支棱不起来了~

    Anyalee
    分类总版主
    当前积分:141672
    帖子    18890
    新博币    24081 提现
    提现    0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谈恋爱需谨慎~
      个人签名

      摆烂的人生,已经支棱不起来了~

      skytony1213
      LV2 无名的过客
      帖子    11
      新博币    0 提现
      提现    0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每日一水
        个人签名

        薯条大王
        LV1 初心者
        帖子    303
        新博币    0 提现
        提现    0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还是国内的好
          个人签名

          点击按钮快速添加回复内容: 支持 高兴 激动 给力 加油 淡定 生气 回帖 路过 感动 感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博牛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