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下令警员按照罗勇府法院下发的逮捕令,以盗窃他人财产、伪造和使用相关文件等罪名,逮捕了色军府某佛寺的42岁比丘尼缇迪甘。
据悉,2014年缇迪甘在一家银行担任客服人员,负责客户存款事宜。她在工作期间与部分客户建立了较为亲密的信任关系,于是客户便将存款及存折交由她负责办理存款事宜。随后,缇迪甘多次盗用客户存款,并伪造存折上的金额使其与客户预存金额相同,甚至还伪造客户签名以盗取客户存款供她使用。
后来,涉事客户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账户里的钱金额不符,与银行对接后发现损失了300万泰铢,而缇迪甘则逃往色军府某佛寺出家成为比丘尼隐姓埋名,但最终被警方找出并当场逮捕。目前,缇迪甘拒绝认罪,警方将把她送往泰国经济犯罪打击部门进行下一步审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