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审计署发布的2021年交通部审计报告提供的信息显示,至少有14个外国援助的交通部项目,项目造价1.6万亿披索,因延迟实施而产生相应的损失。 审计署在该份报告中指出这些项目遇到以下问题而延迟:
1.项目成本产生变化;
2.采购方面问题;
3.预算和流动资金不足;
4.设计、工程范围、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
5.施工现场条件存在问题;
6.疫情影响以及遭遇其他困境;
被延误影响的项目如下:
1.海上安全加强项目;
2.厄沙林荫大道;
3.宿务快速公交(BRT);
4.轻轨1号线南线延长段工程;
5.轻轨2号线东延工程;
6.海事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二期;
7.首都地区快速公交(BRT);
8.首都地区地铁项目;
9.城铁3号线翻新修复项目;
10.新武运岛机场建设与可持续环保项目;
11.新宿务国际集装箱港项目;
12.新的通信、导航、监视/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13.南北通勤铁路系统;
14.菲国铁米骨铁路(南线长途)项目;
审计署在报告中说:“导致项目实施有进一步延迟的14个外国援助项目(FAP)遇到的最常见问题是预算和流动资金不足、因疫情发生造成的施工限制、项目现场条件限制影响施工。管理层、政府部门官员及有关人员已经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或者说已经准备或制定了行动计划及措施以解决上述项目施工所困扰的问题。
然后,审计署责成相关项目管理办公室(PMO)定期向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的项目监测和评价人员(MES)和审计署的审计小组定期提供有关外国援助项目发展状况的完整季度状态报告。
此外,为解决每个外国援助项目中被确定的当前问题,各PMO已制定相关行动计划,审计署要求对这些计划的执行情况直接进行密切监控,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和及时实施,并避免有进一步的延误。
交通部响应
对于审计署审计报告中揭示的内容,交通部当天响应表示:对于相关铁路项目,该部已经指示铁路项目管理办公室确保及时向国家经济发展署的项目监测和评价人员和审计署的审计小组定期提供有关外国援助项目发展状况的完整季度状态报告。
此外,交通部声称:其已经为铁路项目设立了一个专门的监测和评价单位来促进上述工作,并且对发生的承诺费也作出解释---承诺费的产生并不必然是由于项目实施的延迟带来,因为即使是外国援助项目没有发生延宕状况,按照相关国际融资惯例,承诺费也必然会产生。
(注:承诺费是指借款人就贷方承诺提供资金而支付的费用,如果客户日后并没有动用这笔资金,为弥补银行因承诺贷款而不能随意使用该笔资金的损失,银行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即为承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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