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新法律打击支票跳票 犯罪,增加商业诚信和信心
根据该法令,退回支票(跳票的支票)将是“由法院直接执行的文件”。 执行速度更快,
修正案引入了一些惩罚措施,包括 1-取消被告的支票本, 2-最长五年内禁止被告使用新的支票本, 3-暂停被告的营业执照 6个月 4-吊销屡犯者被告的营业执照。
该法令于2022年生效
*法律普及: 支票跳票:由于余额不足而发生的支票不能取现。 比如支票开的1万迪拉姆,账户余额低于1万迪拉姆,这样支票就会退回, 俗称跳票。
迪拜法院执行支票新法律
从 2022 年 1 月 2 日起,只有涉及欺诈的罪行才会面临法庭诉讼
迪拜法院已开始实施新的立法,将大多数退票(支票跳票)案件合法化。
只有被发现涉及欺诈的罪行——例如一个人故意欺骗收款人或在支票兑现前提取资金——才会被带到法庭。
此举符合加快司法程序和提高法院系统效率的努力。
执行法院首席法官 Khalid Al Mansouri 在一份声明中说:“定罪仅限于开具支票时的欺诈案件或有足够资金但被发行人撤回的案件。”
他说,庭外和解将使投诉人更快得到解决。
“这符合迪拜支持可持续经济并实现更快、更准确的司法的倡议和战略计划,这代表了迪拜法院成为全球独特法院的愿景,”他说。
去年 10 月,阿联酋内阁更新了该国的《联邦商业交易法》,增加了几项新条款,旨在阻止针对个人和企业因跳票而提起的刑事诉讼。
更新后的法律将于 2022 年在全国生效,重新定义了涉及退回支票和发行无价值支票的犯罪行为。
根据 11 月宣布的进一步修订,因资金不足而退回支票的刑事定罪范围已缩小,仅限于恶意和其他支票犯罪案件。
迪拜的法院已经开始实施这些程序。
投诉人(原告)可以直接联系法官,要求支付支票的价值或余额。
除非受益人不同意,否则银行还有义务通过为支票持有人的利益发放银行账户中的任何可用资金来支付部分款项。
2017 年,迪拜总检察长 Essam Al Humaidan 采取措施将退票案件(包括在一系列其他轻微罪行中)移至法院系统之外。
该决定 - 被称为刑事法令 - 授权迪拜检察官对违法者处以罚款,而不是将他们提交给法院。
对价值高达 50,000 迪拉姆的退票的罚款为 2,000 迪拉姆。 那些在 Dh50,000 和 Dh100,000 之间跳票的人将被罚款 Dh5,000。
Dh10,000 将是 Dh100,000 和 Dh200,000 之间的退回支票的罚款。
Al Humaidan 先生说,在 2020 年无需上法庭的情况下,被退回的支票占了 83%。
去年,迪拜法院根据《刑事法令》解决了 16,289 起案件,涉及罚款 4,810 万迪拉姆(合 1,310 万美元)。
其中包括 13,517 宗退票(跳票)。
“《刑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它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并使法院能够更多地关注严重罪行,”Al Humaidan 先生此前告诉《国民报》。
阿联酋中央银行:支票退票案件仍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阿联酋中央银行澄清说,根据修订后的《商业交易法》,从账户中开出支票然后提取余额,或故意以防止支票被兑现的方式书写或签署支票,或在没有有效理由的情况下要求银行不兑现支票,这些都将是刑事犯罪。
该法于1月2日生效,将在该国的银行框架中引入最佳国际惯例。
监管机构说,这些变化巩固了司法原则,在支票受益人(持票人)尽快实现其权利的利益和出票人消除因不支付支票而提起的任何刑事案件的利益之间取得了平衡。
中央银行已经发起了一个解释这些变化的运动,它是客观的。它的目的是
* 提高支票使用者对无足够资金签发支票的非刑事化的认识。
* 提高支票使用者对不支付部分支票金额的犯罪行为的认识。
* 提高支票使用者对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签发支票的更严厉行政处罚的认识。
* 澄清实施支票部分支付的机制;以及
* 澄清支票部分支付的程序,并明确支票使用者的权利。
给银行的主要信息
中央银行还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起宣传指引,明确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签发支票,以及拒绝实施支票的部分支付的处罚。
伪造行为的处罚
法律规定了对伪造或假冒支票者的严格处罚。与支票有关的伪造罪将被处以不少于一年的监禁,此外还将被处以不少于20,000迪拉姆但不超过100,000迪拉姆的处罚。
什么时候签发空头支票可以成为刑事犯罪
尽管退票非刑事化,但有些案件仍将保留为犯罪,以实现非刑事化的预期目标,并由一些民事措施取代。根据修订后的规定,与支票有关的犯罪和欺诈行为是指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要求银行在到期日之前不兑现支票的情况,如支票已经丢失,或持票人被宣布破产。
与欺诈和滥用支票有关的案件仍将被定罪,这些案件涉及关闭账户,或在签发支票前,或在将支票提交给银行兑现前提取全部余额。或者如果账户被冻结,故意以阻止支票兑现的方式书写或签署支票。
银行的选择有限
根据修订后的法律,银行在限制支票支付方面的选择有限。原则上,在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银行(出票人)有义务在出示支票时支付支票的价值。
虽然法律允许银行在收到反对支付的情况下不支付,但修正案缩小了允许这种反对的情况,从而将其限制在支票丢失和持票人破产的情况下,这样支票就能发挥其作为支付工具的预期功能。
已经制定了强有力的民事替代方案,导致以最简单的方式收取支票的价值,包括
* 责成银行支付支票(至少是部分);
* 将出票人银行账户中的非足额资金的支票作为执行文件,直接通过执行法官执行,而不需要诉诸于冗长的法律程序。
这意味着不需要向警方报案,也不需要向警方和检察机关投诉,然后再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支票具有执行保证金的权力,不需要法院的裁决,这应该能加快法律行动,使银行能够行使其权利,并简化获得支票价值的程序。
对不遵守规定的处罚
引入了一些惩罚措施,包括:收回被定罪者的现有支票簿;阻止其拥有新的支票簿,最长期限为5年;冻结法人的专业或商业活动。
对法人(银行和金融机构除外)进行了新的修订,包括处以罚款,吊销执照6个月,以及吊销执照或解散屡次违规的法人实体。
递交支票的截止日期
法律规定了出示支票付款的日期,并规定必须在6个月内出示支票。这一期限的计算从支票上注明的日期开始。如果持票人没有在提交支票的期限内出示支票,他要求获得其价值的权利不应丧失。
这个日期在受益人或银行面前没有约束力,它的过期并不排除从出票银行收取其价值,因为它并不导致支票失去其作为支付工具的性质。然而,监管机构澄清说,支票过期限制了受益人对出票人的索赔。
如果出票人证明在6个月内有资金可用,而持票人没有将支票提交给银行以收取其价值,并通过非出票人的行为提取该金额,则持票人对支票价值的追索权将被出票人没收。
支票的部分支付
部分支付是指支付或结算支票的部分价值,因此,出票人和所有背书人和担保人(如果有的话)都被部分解除了。阿联酋法律没有要求支付支票的价值,在出票人银行的支付对价应与支票的金额相等。
如果认为这样做符合持票人的利益,如果出票人的财务状况不佳,或者如果从债务中节省出可以节省的东西符合他的利益,那么支票的持票人可以接受部分付款并推迟支付剩余部分。
如果账户中的可用金额少于支票的金额,银行必须对其掌握的金额进行部分支付,除非持票人拒绝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应在支票背面标明每笔部分付款,并将原始支票连同付款证明交还持票人(根据正在与银行讨论的机制,不久将分发)。
如果是通过持票人/受益人的银行收款,后者将向持票人/受益人出具部分付款证明。银行应保留一份部分支付的支票的复印件和由其签发的部分支付证明的复印件。
新修正案规定的刑罚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被处以不低于支票价值10%的处罚,最低金额为5000迪拉姆,且不超过支票价值的两倍。
如果出票人故意违背事实,宣称不具备支付支票的对价,则将受到处罚。或者说对价是有的,但低于支票的价值。
恶意拒绝向没有提出有效异议的持票人支付支票的价值,尽管支付支票的对价是可用的
在银行没有写上不付款声明的情况下,该声明必须写在支票本身上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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