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重庆,过年租女友,请私聊”“本人离异4年,收入稳定,父母年事已高,着急要儿媳妇,要求年龄30岁以上女性,每天350元(人民币,下同)至500元”“本人女,过年‘绿色’出租,每天1500元,私聊”……春节前,为了应付家人催婚的租友市场,再次“火”起来。 租友行为尚未被法律禁止 北京《新京报》28日报道,21岁的四川女孩艾文(化名)有过3次出租自己的经验。艾文介绍,她平时会在QQ群内发布“绿色”出租信息,所谓“绿色”,就是不涉及性,过年和男生回家可以见亲戚好友,参加聚会不喝酒、居住同一房间不同床、收到红包等礼物也将交给对方。 当问及如何收费和支付时,艾文表示,每天收费1500元,同城可面谈,异地需对方购买车票,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这样对男女双方都有保障。 对于日益兴起的租友市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租友行为并没有被法律明令禁止,租友行为目前并不违法。韩骁说,租友实质上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而不是租赁关系。另一位律师也表示,租友这种关系从法律上来讲属于雇佣关系,因租男女朋友这种人身属性比较特殊,容易违反公序良俗,若在租友期间发生非法行为,这种雇佣关系也容易无效。 某租友网站首页显示多名待出租男女的照片和信息,临近春节,该网站主打过年租友回家业务。(图片来源:北京《新京报》) 网上租友,他赔了路费和定金 元旦之后,在北京工作的李响(化名)通过社交聊天App认识了一位来自乌鲁木齐的姑娘,最后双方以900元一天的价格成交,姑娘来往路费及吃住由李响支付。 双方视频聊天后,姑娘把个人身份证信息发给了李响,李响也为姑娘购买了往返机票,并支付了100元定金。当天,两人线上还沟通去哪里游玩,面对父母及亲朋好友的问题如何回答。但让李响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姑娘以担心个人安全为由将李响拉黑,电话也无法打通。机票退费和红包、定金无法要回,李响损失上千元。 除了诈骗钱财,租友也涉及一些其他风险。 徐州人高某一直在浙江打工,父母隔三岔五地催高某结婚。2014年春节前,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租了“女友”带回家,骗父母说在打工时找的女友。 这位“女友”是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了赚钱出租自己。在过年期间,高某与租来的“女友”越过了“雷池”。租赁期结束后,谢某拿到了酬金,高某也继续外出打工,两人各奔东西。几个月后,谢某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只好去做人流手术。但是经过多次电话联系,高某均表示拒绝承担任何费用。无奈之下,谢某到徐州鼓楼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根据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显示,租友还引发过多起刑事案件,其中,一名应聘的女子被杀害。 租友网站不审核注册信息 在搜索引擎内搜索租友,出现相关结果1600万个,随机进入几家网站后,可看到许多待租男女的照片,有些待租女性衣着暴露,还有一些使用明星照片的账号也被列为待租。 当用户使用网络图片在注册网站时,网站并未对用户所填写的注册信息和照片真实性进行核实。另外,网站明确写着租友注册时的手机号等私人信息不会对外显示,但用户以女性出租者身份注册后,很快就收到了多位陌生人的电话和微信好友申请。 而在一家名为“租友网”的平台充值金币之后可以发现,付费即可随意查看其他租友的QQ、微信等信息,在查看这些信息时租友本人并不知情。 色情团伙蹭上租友平台 在各租友网站上,还有一些男性标出免费对外出租的信息,但实际上这些男性并非无目的地免费陪同女生游玩、回家过年,而是以女生与其发生性行为作为回报。 在一个租友平台上,有用户看到一位昵称为“娇娇”的女生提供北京纯伴游服务。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自己提供色情服务,400元一次,至于春节租回家要求先做一次再聊。按照对方要求见面后,用户发现,“娇娇”背后是一个提供色情服务的团伙。 “租友协议或两人口头就以金钱、财务为媒介提供陪睡服务达成一致,在租友期间同房发生关系,就涉及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了。”律师韩骁表示,这样的租友协议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属无效,如果租友两人并不是以金钱财务等为媒介对价同房,租友协议也并无约定相关服务,双方出于情感自愿同房发生关系,不应被认定为卖淫嫖娼。 对于类似“娇娇”的色情交易团伙,韩骁律师表示这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虽然年轻人总会遇上家里的三大姑七大姨催婚的现象,但是对于租个女友回家等事情还是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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