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山县高塘岛乡一餐馆因违规销售河豚鱼干被查,经相关机构检测,查获的商品中河豚毒素含量高达67.4μg/kg,致毒风险巨大。 “老板,你这个鱼干看着不对啊,是河豚鱼吧?”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塘岛乡进行餐饮店例行检查时发现,一餐馆的点菜柜中赫然摆放着一盘形状颇为奇怪的鱼干:鱼皮完好有暗纹,吻短,钝圆,眼部位置突出,尾鳍宽大。执法人员敏锐察觉到该鱼干制品可能为河豚鱼干,当即向餐馆经营者张某了解情况,张某承认自己售卖的确为河豚鱼干。 “有几个客人说想吃河豚,我想着这也是个揽客的机会,听说河豚只有新鲜的才有毒,这鱼干又腌又晒的,我以为毒早就没了!”为了满足个别客人的猎奇心理,张某就从小贩手中购入了一批河豚鱼干,截至案发尚未售出。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鱼干进行扣押,并先后送往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和宁波海关技术中心作进一步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这批鱼干均由黄鳍多纪鲀制成,并不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有条件开放养殖的河豚鱼种类范围内,可能在野外捕获,样品中测出河豚毒素含量高达67.4μg/kg,对人体危害极大。 张某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本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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