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要做个渣男 于 2023-6-19 18:41 编辑
一名拉脱维亚国籍的男子在越南雇佣人注册高利贷公司,随后放出6万亿越南盾,并从中获利41000亿越南盾。
6月17日,胡志明市公安侦查警察厅以放高利贷为罪名对被告人Aigars Plives(38岁,拉脱维亚籍)提起公诉并拘留。
据警方称,Aigars Plives 是 Sofi Solutions、Digital Credit 和 Fincap 等3家公司的负责人,负责贷款、收债、成本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所有活动。
调查结果确定,Aigars Plives及其同伙通过Sun Finace Group(总部位于拉脱维亚)设立的tamo.vn和findo.vn网站,通过Sofi Solutions Company、Digital Credit等从事借贷活动。 这些是预编程的电子消费金融贷款网站;客户只需登录网站,填写姓名、电话、邮箱、月收入、月支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正面照片即可。
登记完信息后,客户将收到转入银行账户的贷款款项,此时系统自动建立3份电子合同,包括:与Digital Credit Company/Company的典当贷款合同和财产质押合同,Fincap,与Sofi Solutions Company的咨询服务合同。所有这些合同都存储在系统中,双方不在合同上签署任何内容。每个在贷款系统上工作的客户都将被引导在“tamo”和“findo”系统上创建一个帐户。
客户可以通过登录 tamo.vn、findo.vn 网站或通过手机上的“tamo”和“findo”应用程序查看他们的贷款信息。
民警介绍,被告人抓住社会消费贷款需求大,特别是经济困难、用钱急、手续简单、无抵押、无财产抵押等情况,开展网络借贷活动。
2019年4月至今年4月,该团伙发放贷款总额超过6万亿越南盾,获利超过4.1万亿越南盾,利率最低为153%,最高为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