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个人加我微信问我个事儿 听完之后我都惊诧了~
原来此人昨天出车祸了 幸运的是没有伤到人 仅仅是他自己的车撞到了路边废弃的墙上 大灯全碎 保险杠全废 副驾驶的车门子变形打不开了~
好在车子内部重要部位未有损伤 这破墙你也找不到主人 无奈就先去修车了~
全部修完大概五万比索 不过修理的周期有个三周左右~ 在评估修理的时候 修理厂问他有没有保险 因为有和没有保险他们可能会出两个不一样的价格~
这?看来菲律宾的修理厂和咱医院一样 有没有医保这开出的药还得有个讲究什么的~
朋友后来翻找了一下保险 发现今年1月份刚好过期了 他也没想着去续~ 就告知修理厂没有保险 按照自己修的方法和价格走就行了~
不过不知道这人咋回事儿 回家突然在想是不是可以做个假报案~ 因为他撞车的整个事件并没有牵连其他人 也就是说他是唯一的当事人 和证人~ 总觉得自己全掏这个钱 有点儿气不过~
如果他能向保险公司说明他的车并不是昨天撞坏的 而是去年就撞了 是不是仍然可以得到赔偿~
遂与修理厂讨论可行性~ 修理厂未置可否 只是说最好他能提供几个证人证明他确实是去年撞的 他们修理厂倒是可以说这车早就拉来了~
于是他跑过来加我微信 又想再次问我可行性~ 关于证人他想随意找几个菲律宾熟人 出具个证明 给点儿钱封口~
这个吧~ 我都不用想 在国内肯定算是骗保~ 在国内会被判刑 按照金额大小5年以下 以上的都有~
当时他与我讲完 我估计菲律宾也应该算是骗保~
随手查了一下 可不~ 如果在菲律宾骗保按照菲律宾共和国10607号法案 和菲律宾保险法的232条 需赔偿保险公司双倍金额 并可以“享受”两年的刑期~
所以我劝这位朋友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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