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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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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和妻子、儿子持访问签证在迪拜。我的问题是,在迪拜买房以获得居留权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我们获得住院医师资格,我和我妻子能有资格在这个住院医师资格下工作吗?如果出售或出租该物业,该居留权是否会被收回?

    答:根据2006年《确定非国民在迪拜酋长国的房地产所有权区域》第3号条例第3条的规定,外国所有权在迪拜被指定为永久持有的地区是允许的。

    地契是由该酋长国的土地部门签发的。在迪拜,拥有房产没有年龄限制。

    根据迪拜土地部门的规定,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可更新的房地产居留权:

    (1)在迪拜价值75万迪拉姆或以上的房产的三年居住权。

    (2)在迪拜价值200万迪拉姆或以上的房产,在当地居住五年。申请人的名下可接纳多处物业。可以申请在建房产,其居住期限为每年一次。

    该居住权的申请将被提交给土地部门,土地部门将履行与业主沟通的程序。

    仅供居住用途

    居留签证只用于居留目的,与就业签证不同。如果你想在任何一家公司工作,即使你有居留签证,雇主也应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为你申请工作许可。

    房地产居住权与房地产有关,这意味着如果房地产被出售,你会失去居住权,但如果你租用它,你就不会失去居住权,因为租用房产并不会终止你对房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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