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吴忠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补充措施。 措施明确,实施购房补贴。凡购买吴忠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商品住房的(不含二手房、别墅、商铺、车位、储藏间、工业厂房等),并于2023年5月26日前缴清房款且签订网签合同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由吴忠市财政局按其所缴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同时,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放开异地贷款宁夏区域限制,允许全国范围内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吴忠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吴忠市缴存职工在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作为购房、还贷共同人,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推行发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支持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先提后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另外,下调土地竞拍保证金比例。新出让的商住用地可按照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26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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