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赌博方式也“更新换代”,一些人员利用手机端棋牌类APP开设“云赌场”,牟取非法利益,却难逃法律制裁。近日,山西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利用手机棋牌APP在网上组织他人赌博的4案7人,依法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2020年4月份以来,“**棋牌”手机APP在和顺市场的负责人李某某及其发展的代理杨某某等7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代理商”APP在手机上创建“棋牌战队”,通过微信将参赌人员拉入“棋牌战队”,创建虚拟房间,供参赌人员以“打麻将”“斗地主”等方式进行赌博。同时,采用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并以向每个“房间”每局每人收取0.5元至1元不等的“房间费”抽头渔利。截至2021年10月案发,4起案件涉案赌资流水已达850万余元,7名犯罪嫌疑人抽头渔利达25万余元。
为查清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承办人员及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召开专题磋商会,就侦查思路、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进行了研究、沟通。在此基础上,通过全面细致审查在案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规范收集手机微信聊天、转账记录以及“**棋牌”APP后台数据等关键证据,保证了案件证据确实、充分,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面对多名犯罪嫌疑人辩称不知道利用手机棋牌APP组织人员“打麻将”“斗地主”涉嫌犯罪的情况,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向犯罪嫌疑人讲解罪名构成要件和定罪依据,详细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以及认罪认罚所带来的“司法红利”,打消了犯罪嫌疑人疑惑,促使6名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检察官说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05号和106号指导案例关于开设赌场案的裁判要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控制管理,以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或抢红包等方式进行赌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
微信群虽不属于网站,但就目前相关判例来看,司法机关对赌博网站进行了扩大解释,赌博网站的外延被扩张适用于赌博微信群。在通讯科技发展的今天,微信及微信群作为与互联网、移动通讯同等重要且密不可分的日常社交工具、平台,通过微信群组织赌博活动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同等性。上述案件中,李某某、杨某某等7人,以营利为目的,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打麻将”“斗地主”等方式进行赌博,设定赌博规则,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符合《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检察官提醒】远离网络赌博
网络赌博正逐渐成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网络赌博平台多利用棋牌类游戏平台或软件APP,虽与传统线下赌场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线上”从来不是法外之地!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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