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她,人们会首先想到“情长纸短,还吻你万千”,开始关注她与丈夫的爱情故事。
人们似乎更乐于把那份爱情放大、渲染,试图一遍遍感动自己。
然而让众人感动的浪漫,或许只占她生命的百分之一。
这位女人并不喜欢某某夫人的身份,也从来不是恋爱至上的。
七十年前,她起草婚姻法,态度鲜明地拥护女人要有离婚的自由。
她用尽毕生精力为女人能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奔走呼号。
她是卓越的革命家、政治家和妇女工作者,她是邓颖超。
前段时间,小视跟大家讲了周总理的故事。
今天,我们试图透过伟人妻子的身份,从历史的缝隙,窥见更真实的她。
爱情从来不是生活的全部,更何况在那个年代。
邓颖超曾说过,那个社会“小脚”与“妇德”根深蒂固、侵略者肆意践踏、家中男性绝对支配,妇女是战争年代最逃无可逃的群体。
她自己的父亲,就因为她是女孩,而充满失望和不屑。
邓颖超自小跟母亲四处奔波,颠沛流离。
母亲全力供女儿读书,实在没钱,就在家自己教她看书识字。
因为母亲开明,邓颖超很小就成为学生组织的一员。虽然家境贫苦,她依然乐观、热情、自强、独立。
邓颖超和母亲
她在晚年时的会谈中提到:
“十几岁时受封建社会的压抑,对封建社会男尊女卑、限制妇女那套清规戒律十分反感。看到坐花轿的妇女,我就想,这个女子这下子算完了,所以我也未想结婚。”
邓颖超与周恩来相识于五四运动。
当时从日本留学归来的周恩来,在天津学生届已经很有名气。
后来邓颖超在文章中回忆,学生大会上,周恩来坐在主席台上,戴鸭舌帽穿西服,长得非常好看。但“感觉是淡淡的”,并没有别的想法。
当时的邓颖超在北洋直隶第一女子师范读书。
20余名进步青年在天津成立了觉悟社,邓颖超是其中最年轻的成员。
他们对外废除姓名,用抓阄的办法决定各自的代号,邓颖超为1号,后化名“逸豪”。
“逸豪”是“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的讲演队长,“学生联合会”的讲演部长,带领天津进步女青年走向街巷,宣传反帝爱国思想。
中间为邓颖超
用世俗的眼光看,邓颖超并不符合美女的标准。
但是周恩来对她印象很深。
写得一手好文章,出色的演讲能力,都让他赞叹。
周恩来曾经指导他们演爱国话剧。有趣的是,因长相清秀,周恩来经常反串女角。
而邓颖超,英姿飒爽、大方利落,经常扮演话剧里的男主角。
女扮男装的邓颖超和男扮女装的周恩来
1920年1月,天津学联调查员遭到日本浪人的毒打。政府不但不惩办日本浪人,反而指使军警攻击学生。
周恩来等人率领各校五六千学生奔赴直隶省公署请愿。这次活动遭到军警血腥镇压,重伤50余人,周恩来等人当场被捕。
狱中的周恩来和其他代表们被迫以绝食表示抗议。
得到这个消息,邓颖超当即带领一批学生,在警察厅示威声援,自愿要求替换狱中学生。
另一方面,邓颖超积极联络社会各界加紧开展营救活动。
1920年的5月7日,邓颖超带领300多名女学生冲出了校门,去参加“五七”国耻纪念大会,她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利用社会舆论对政府提出谴责,施加压力。
天津妇女国民会议促成会骨干成员合影,左一邓颖超
但回到学校时,校中已挂出牌示,将参加活动的学生全数开除学籍。
在邓颖超的呼吁下,天津各界都开始声援学生。7月,法庭被迫宣布无罪释放马千里、马骏、周恩来、郭隆真等20多名被拘代表。天津各界人民慰问团隆重地迎接被释代表凯旋。
没有玛丽苏,没有甜宠,也没有一见钟情。他们所有的情谊都势均力敌。
只是经历了局势动荡、烽火四起的考验后,两个人更亲切了些。
一年后,周恩来赴法留学,临行前邓颖超送了他一件毛衣。
刚刚萌生的感情就被千山万水阻隔,似乎只能中断了。
当时的邓颖超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妇女运动上。
彼时对女性的压迫是如今无法想象的。
作家丁玲就曾说过:“现在女生剪发是太平凡了,在当时女孩子不梳辫子,却会遭受嘲讽或责骂。”
鲁迅先生的文章《忧“天乳”》中也有这样的的文字:
报载有一处是鼓吹剪发的,后来别一军攻入了,遇到剪发女子,即慢慢拔去头发,还割去两乳。这一种刑罚,可以证明男子短发,以为全国所公认。只是女人不准学,去其两乳,即所以使其更像男子而警其妄学男子也。
《忧天乳》发表在《语丝》上
邓颖超所做的,就是为了女性身而为人的权利抗争,同时用教育唤醒女性崛起。
1923年初,邓颖超等人创办女星社,拯救压迫的女性。
可就在这时,她的好友张嗣靖却因为包办婚姻被丈夫和婆家虐待惨死,去世时候还怀有身孕。
密友的去世让邓颖超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在张嗣靖的追悼会上,邓颖超声泪俱下地念诵悼念文:“你一生的遭遇和惨死都是现在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她明白,好友的遭遇只是中国千万女性悲惨命运的折射。
而大多数女性不幸的根源就是,她们不能和男性一样平等地接受教育。
此后,邓颖超创办了专门面向平民妇女招收学员的补习学校——“女星第一妇女补习学校”和“女星星期义务补习学校”,推进女子教育。
《女星》第14期上刊登了“女星第一补习学校开校纪事”
这些学校首先教授失学女子普通知识及浅近技能,让她们能自谋生活,而且不收学费。这为妇女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独立创造条件。
毕业典礼上,邓颖超说:“以后希望你们承担起社会的责任,能时时关注女性解放的问题的同时帮助她们脱离苦海。”
远在法国的周恩来,得知邓颖超在国内组织“女权运动同盟”后,特地从法国寄来的油印刊物《少年》《赤光》,为她带来更先进的女性思想,这也使邓颖超感到耳目一新。
这期间,两个人的信件往来有上百封,还有很多明信片,但是这里没有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他们对当时中国时事的心得。但是两颗年轻的心已然越走越近了。
只有一封信,似乎有点不寻常,感情没开窍的邓颖超根本摸不着头脑。
周恩来在信中写到:“希望我们将来,也像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德国的革命者)一样,一同上断头台。”
邓颖超看到 “上断头台”懵了。
后来是朋友一句道破,这是周恩来想要与你同生共死,这是一封表白信啊。
让他们走到一起的,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志同道合的价值观。
四十年代,重庆《大公报》刊登端木露西的署名文章《蔚蓝中的一点黯澹》,主张妇女回到家庭去做主妇、做母亲,在“小我的家庭中”寻找幸福。
沈从文、尹及、陈铨等人发表多篇赞同妇女回家的文章,为妻为母,能“贤”能“良”,回归家庭,“妇女问题就简单多了”。
汪伪政权控制下的妇女刊物的主基调也是宣传贤妻良母、妇德、齐家等论调。
主张妇女解放的男士很少。当时主要的反对声音就来自邓颖超等女性,她们认为,“治家和育儿并不永远是妇女的天职”,让妇女回家根本违反了男女平等应从经济入手的原则。
邓颖超在《新华日报》头版发表的《“三八”节的献词》
没想到,时任中共南方局书记的周恩来也加入这场反对“妇女回家”的论战。
周恩来的《论“贤妻良母”与母职》首次发表于1942年9月25日的《新华日报》上。
周恩来的《论“贤妻良母”与母职》
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用现在话说就是:不要双标。丈夫和妻子都是重要的家庭成员,“贤良”的标准应该是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要求。因此,社会在倡导“贤妻”和“良母”的同时,也要倡导“贤夫”和“良父”,倡导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而不是以女性是否胜任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分工作为区分贤良与否的标准。
这些思想,即使放在现在也非常超前。
新中国成立后,邓颖超参与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
对于婚姻自由的原则,大家基本无争论。但对 “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一条, 大部分人都不支持。
不光男性干部不同意,女性干部也不同意,她们顾虑的是,怕进城以后,一些干部以“离婚自由”为借口,把农村的原配抛弃了,这将给那些“当代陈世美”随意抛弃妻子、另结新欢大开方便之门。
当时拥护“一方要求离婚即可离婚”这一条的,只有邓颖超和极少数人。
邓颖超认为,干部队伍在全中国占比很小,有意抛弃妻子的男干部占比更小。但是中国有几亿农村和城市妇女,她们大多数饱受封建婚姻的束缚。
在各种封建婚姻陋俗中,妇女们深受买卖、包办婚姻之苦。
由于男方认为女方是花钱买来的,所以就把她们当成牛马一样:“娶妻如买马,骑时用鞭打”,“鬼神不是神,女人不是人”。
1949年1至10月,由于封建婚姻制度的迫害,发生命案464起。其中妇女被直接迫害致死的占25%,仅河津、万泉两县在半年中,就有29名妇女被逼上吊、跳井。
最后党中央同意了邓颖超的建议,采用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的条款。
这是邓颖超拼尽全力给当时水深火热的女性指出了一条生路。
《婚姻法》颁布后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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