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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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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菲律宾法学生Janina.

    收到网友提问:我开除了一个员工,而这个员工刚好怀孕,这帐要怎么算?

    image.png
    image.png

    这里其实包含着三个问题:
    第1 开除是否合法?员工谩骂/对上司不敬可以成为开除他的理由吗?

    第2 假设开除是合法的我需要支付她遣散费吗?

    第3  她怀孕期间被我开除,需要再给额外补贴吗?

    ————————————————————答 1: 员工对上司不敬/不顺从可以成为合法开除的理由.

    根据劳工法,合法开除分为两大类1) Just Causes2) Authorized Causes

    image.png

    为了让大家更好记一些 Just Causes 可以理解为“员工个人行为不当被开除”而Authorized Causes 就理解为“公司为了减轻负担不得不裁员”

    那么员工不顺从上司就在 Just Causes 的第一条Willful disobedience(请参照第一张图片)

    好,既然开除的理由正当.我是不是可以直接叫她卷包袱走人?顺便来一句 “ikaw ayaw pasok bukas”

    当然不可以,如果你这样做,即便你开除她是有道理的也会触犯另一条叫做(without due process)开除的步骤不合法.

    那么怎么样的一个步骤才是合法的?
    1.先给书面通知,这封信的内容主要是通知对方犯了哪些错误,让对方解释澄清为什么他不应该被开除.


    2. 等对方回复之后,如果你认为解释不能服众,没有依据,你不想继续雇佣他,那么你可以再回复他一封信,通知他正式被开除.

    这个步骤就是我们所说的Twin Notice Rule(双通知规则)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就是一个小型生意 员工不到十个,我开除一个工人为什么就不能直接对他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呢?为什么还要那么复杂还要写信?

    好,那你也可以不用写信,你也可以当场就赶他走,但后果可能会是 他去劳工部告你非法解雇,到时候你就不要讶异为什么明明是他先骂你 他先工作不认真,你把他开除后反而还敢去告你等等...

    毕竟如果没有书信交流就等于没有证据,你给的通知书是证据,他的回复解释澄清也是证据,如果以后再发生此事,也由此证明他是惯犯,开除的理由就更充足.无论是小型还是大型商业都可以学习用正规的处理方式,为以后走向大型企业做铺垫.

    好吧,那我想写信也想用正规的模式来处理了,可是我不会英语,也不会菲语,我要怎么写?

    1.你可以聘请一个HR Manager,翻译或者找人代写.

    2.认真学好菲英语.

    如果两个都没有,那么你就要有心理准备,以后也许还会有很多需要你被迫接受的事情,这就是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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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东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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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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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在何方~
      LV14 敬畏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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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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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robin123
        LV14 敬畏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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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疫情打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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