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请神容易送神难”。
在菲律宾,这句俗话需要换一个话语版本,如果来菲华人,机缘巧合,有幸与菲律宾人组建家庭,当您发现婚姻是牢笼事,就会知道这句话的菲律宾版本——
结婚容易,离婚难。
来菲律宾没多久,就听过老侨反复八卦本地若干家族的秘辛,不管家族成员在外面怎么小三小四甚至小葫芦娃一家子,但是不能离婚就是不能离婚。
查过相关资料后,才发现,菲律宾的法律明文规定,不能离婚。
在菲律宾这个天主教徒占多数的国家,离婚是非法的,法院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宣布婚约事实无效,而这个结果,通常要用漫长的时间和精力,以及不菲的费用。
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在菲律宾这个为贫困所苦的国家,案件的费用可能高达几十万比索或更多,而且无法保证成功,一些寻求快速离婚的人陷入网路诈骗,进而造成自身的二次损失。
SO,在菲律宾,推动离婚合法化,已经成为朝野有识之士的共识。
经过世俗与教会间的反复博弈,如今,离婚合法话终于看到了最终的希望曙光,日前,菲律宾参议院小组批准了一项综合法案,扩大了该国解除婚姻和离婚的理由。 菲律宾参议院妇女、儿童、家庭关系和性别平等委员会在其报告中表示,虽然国家继续承认家庭的神圣性,但它也有义务维护每个人的尊严,保证充分尊重人权,维护法律面前基本平等,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
“最终,国家应采取符合宪法保障的基本自由的离婚政策......”委员会的报告说。
参议院委员会表示,要获得绝对离婚,配偶双方必须单独或共同提出申请。
有共同子女的配偶双方提交的联合申请必须包括为子女提供支持、监护和生活安排的养育计划。
“如果法院认为共同生育计划足以保护共同子女的权益,法院将批准共同生育计划,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颁发离婚令,”该法案表示。
该法案得到了参议院妇女、儿童、家庭关系和性别平等委员会的批准,该委员会还发布了一份报告供全体会议批准。
综合法案的起草者包括小组负责人、参议员Risa Hontiveros、参议员 Raffy Tulfo、Robin Padilla、参议员 Pia Cayetano 和 Imee Marcos。
除五位作者外,其他四位作者也签署了小组报告,包括参议员 JV Ejercito、Grace Poe、Aquilino “Koko” Pimentel III 和参议院临时议长 Loren Legarda。
该法案写道:“国家应确保批准绝对离婚的法庭程序是负担得起的、迅速且廉价的,特别是对于贫困的诉讼当事人而言。”
该法案将绝对离婚定义为“法院在法律程序中合法终止婚姻”。
根据该法案,离婚的理由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