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网络技术发达,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却有少数不法分子绞尽脑汁,利用网络的隐秘性和广泛传播性,为牟取非法利益传播淫秽物品,甚至为了获取视频素材嫖娼偷拍,严重损害社会风气和人民身心健康,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基本案情 陈某是一名自媒体博主,为弥补技术上的不足,经人介绍结识了精通网络技术的张某,与其合作经营博主账号。一段时间后,两人开始嫌弃“来钱慢”“返现少”,他们发现一些人愿意花高价观看淫秽视频,便萌生了“赚快钱”的念头。于是,二人合谋建立互联网网站,上传淫秽视频、娱乐服务信息等供会员观看,并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其中,张某负责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的方式注册成立黄色网站,并雇请他人协助管理网站;而陈某则通过嫖娼,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于暗处放置设备秘密拍摄,从而录制多部淫秽视频,后加以剪辑并上传至网络云盘。随后,张某通过技术手段将存于网络云盘的相关嫖娼视频直接调用、捕抓到该黄色网站供注册会员观看。 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陈某、张某,并缴获用于偷拍、剪辑的电脑、手机等。经鉴定,陈某偷录的视频中有145部属于淫秽物品。同时,在黄色网站提取到69部淫秽物品,均为前述偷录视频。经核实,陈某、张某传播淫秽视频的收益为7645元。 后公诉机关以陈某、张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张某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情节严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陈某、张某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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