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报道,柬埔寨最高法院昨天听取了两名中国男子的上诉,他们因 2020 年在西哈努克城非法拘禁一名同胞并向她的家人勒索 20,000 美元而被判处 15 年徒刑。
两名被告分别是 30 岁的男子郑某某和 27 岁的男子顾某某。
受害人为 38 岁的女性陈某某,是西港一家中餐厅的老板。
2020年1月8日晚上9时30分左右,两名歹徒将陈桂琼从其位于西哈努克市的餐厅绑架,并开车将其带到北公社租住的房子,非法扣押她勒索赎金。
2020年1月在西港因涉嫌绑架和非法监禁而被定罪的两名中国人(中左)
绑架后,他们对她进行了殴打和折磨,并威胁并向她的家人索要 10 万美元的赎金。后来经过受害人家属协商,他们接受了2万美元的赎金。
而受害人家人得知她的位置后,便向西港省警方求助。随后,省警方与其家人合作,准备了一次诱捕行动。
行动后,西港宪兵逮捕了五名嫌疑人并解救了受害人,但是在审讯后,另外三人被法院释放。
在突击搜查中,警方从他们身上缴获了一副手铐、一个手电筒、两部手机、七张中国身份证、一辆Starex汽车、八个口罩和其他材料。
西哈努克省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以刑法第 254 条“逮捕、拘禁、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判处他们 15 年有期徒刑。
他们向西港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在昨天的上诉中,两名被告人承认了他们赌博输了钱,于是向通过绑架勒索一笔钱。他们都要求最高法院减刑。
最后,检察官 Duch Kimsorn 建议法官委员会维持原判并结束上诉,判决将于 2 月 6 日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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