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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阿联酋现行法律的一项修正案使医疗专业人员在孕妇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更容易实施堕胎。


    据阿联酋律师称,这一重大变化使孕妇能够自行决定是否堕胎。


    BSA Ahmad Bin Hezeem & Associates LLP 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哈迪尔·侯赛因(Hadiel Hussein)说:“法律修正案更新了之前的规定,明确规定只有孕妇而非其丈夫同意才能进行堕胎手术(包括其他条件)。


    根据新规定,在妇女无法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妇女的丈夫或在丈夫不在的情况下,《个人地位法》规定的男性亲属必须同意堕胎手术。


    根据法律规定,在需要立即进行手术干预的紧急情况下,同意不是一个条件。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允许医务人员实施堕胎手术:


    - 如果继续妊娠会危及孕妇的生命


    - 证明胎儿畸形


    但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种情况都需要满足多个条件。


    侯赛因说:“这是一个显著的变化,因为法律现在规定孕妇的同意具有优先权。这是一项期待已久的发展,因为它捍卫了妇女的自主权,并增加了符合法律所需标准的妇女的堕胎手术机会。”


    修正案还取消了在妊娠对孕妇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堕胎时间不得超过妊娠 120 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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