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到底是为何而存在的呢,是想将两个人束缚在一起相互厌恶彼此吗,是把两人本可以独善其身的情绪消耗殆尽吗,婚姻是相互扶持而不是针锋相对。 刘某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就有很严重的家庭问题,最终还致使丈夫跟自己翻脸,家庭丑闻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
«——【·前言·】——» 6月,在某视频平台上有一个账号名叫做凡凡的用户,发布了多条本人实名举报视频。 点开后大家发现是一位男子要实名举报自己妻子在家庭中的不忠行为,抛夫弃子而且多次出轨。而举报人的妻子,是一位学校的思政老师。 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了轰动和诸多的讨论,视频的主人公李某戴口罩,手举身份证以口播的形式向大家控诉自己妻子的行为。
李某声称自己的妻子刘某,是江苏某学院的思政老师,并且说到刘某在2018年10月到2020年11月。 前前后后出轨了多个男人,跟他们出去开房发生性行为,开房的地址记录都遍布整个江苏省。 随后面对网友的质疑,李某更是晒出了自己账单中的开房记录和明确地址。
更过分的是从2018年4月,刘某就已经对自己的家庭不管不顾,一直在外面浪荡,从未照顾过家庭,也没有尽到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光是这两条的爆料,就足以让网络的舆论倾向于李某。顿时有关于刘某的骂声在网络上也铺天盖地的传开。 一时间关于其不检点让刘某站出来负责的言论频频出现。
李某接连爆料称自己向当地的人社局反映了刘某的作风问题,希望对其进行处理。 但是自2021年开始举报起,人社局就并未给自己有过任何的回复。自己是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决定通过网络爆料。 一切都看似很合理,然而,当事情稍微恢复平静时就迎来了反转,李某的妻子刘某在网络上对其进行了回复。
但是她也仅仅是告诉大家,李某所说的那些情况并不属实,自己并没有与他人出轨,而且李某是想要通过网络制造舆论,从而争夺更多孩子的抚养费。 «——【·以案释法·】——» 刘某的丈夫用公开的网络诉说自己的经历,指责自己妻子的不轨行为。 一度将家丑闻公开于社会公众之间,究竟是真的想公开维权,还是想利用舆论获得后续离婚打官司的优势? 假如李某举证是事实,该怎样用法律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实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刘某的行为属于婚内出轨,而婚内出轨可以被法院当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李某可以要求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中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刘某在已经有丈夫有家庭的情况下,还在外面跟多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 出于刘某对于家庭的伤害,长期的出轨难免是对配偶一方的精神折磨,以及未给家庭的成员做出过任何贡献和履行义务。所以刘某的丈夫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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