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马尼拉法院驳回一个寻求宣布菲共和新民军为恐怖主义集团的案件。
在一份135页、由主审法官马洛˙墨多沙˙马拉牙执笔的裁决中,马尼拉地区审讯法院第19分庭说,细阅菲共-新民军的纲领显示,它被组织的目的不是为了进行恐怖主义。
法院在该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的 裁决中说:“虽然以‘暴力’的‘武装斗争’是必要的伴随,它不容置疑地是达致菲共-新民军”的目的被批准的‘手段’,‘手段’不是‘目的’的同义词。”
裁决:“换句话说,‘武装斗争’只是达致菲共的目的之‘手段,它不是创立菲共的目的。”
司法部在2018年提出该禁止案,寻求宣布菲共-新民军,根据2007人类安全法(HSA)的第17款,为恐怖组织。
法院说,菲共-新民军选择的作战战略,游击战术,也不是恐怖主义的同义词。
菲共欢迎法院做出“公正裁决”
由于马尼拉一个法院的裁决,菲律宾GCD(CPP)周四声称:“结束地方共产主义武装冲突的国家特别工作组”(NTF-ELCAC)现在有法律义务停止把他们标榜为恐怖分子。
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RTC)第19分院撤销了政府试图宣布CPP和新人民军(NPA)为恐怖组织的案件后,CPP首席新闻官马可˙描尔布埃纳发表了以上的声明。
根据法院的裁决,阅读了CPP-NPA的计划就会发现,它的组织目的不是为了从事恐怖主义。
描尔布埃纳说:“按照马尼拉法院的判决,我认为NTF-ELCAC现在有法律义务闭嘴,停止把CPP和NPA标志为恐怖分子,及停止对工会、农民协会和广泛的爱国及民主组织的镇压运动。”
他说:“否则,NTF-ELCAC将须面对法律的挑战。”
描尔布埃纳表示:CPP欢迎法院的决定,他声称这个判决是“合理和公正的”。
他说:“安全部队利用二○○七年的人类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律,限制骚扰合法民主组织的领导人和成员的权利,指他们与CPP和NPA有关连。”
描尔布埃纳说:“反恐怖主义教条被用来压制人民对普遍的社会弊病不满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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