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周三下令禁止在非官方法院车辆上贴上未经授权且带有最高法院印章的贴纸或车牌。
根据最高法院第22-05-05决议,最高法院禁止私家车和非官方法院车辆展示带有最高法院印章或任何联系迹象的车牌、车贴和类似物品,除非这一行为获得最高法院的授权。
该禁令也包括此前向前法官和官员发放的纪念车牌。
最高法院警告称,违反者可能因间接藐视法庭而承担责任,并受到刑事和/或行政起诉。
该机构最后表示:“此前的所有授权都将视为无效,我们将对新申请颁发新的授权,要求车牌上有清晰可见的防篡改注册号。任何褪色或难以辨认将导致此类车牌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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