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公共场合亲吻,属于高危行为。
不管双方是情侣还是夫妇,都容易被条子以触犯刑法的名义抓进局子,成为扫黄打非的对象。
条子一般来说,会先上前辱骂,给你一个印度败类的烂名,再将你定性为违法,具体触犯印度刑法第294条(IPC 294),索要两万卢比罚款的同时,对你进行拍照留证。
一套流程下来,你都觉得自己罪大恶极。
印度《刑法典》第294条(a)条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做出淫秽行为、惹恼他人,应处以最长3个月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印度刑法没有定义“淫秽”一词,因此不同地方当局和警察对它的解释都不同。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住在古吉拉特邦的穆罕默德·沃拉在警界有老朋友,他深知罚款的具体金额存在砍价空间,从2万砍到2千卢比,先交钱息事宁人。
这一切起于他跟女友在车内亲吻,哪怕车合规停在路边,双方都20多岁,属于见过家长的正经恋爱关系。
他记下警车编号,随后打了一通电话说明情况,促使警察在警局当面退还“从他那拿走的1万卢比”,反向多搞8000卢比捐给孤儿院。
“我做错了,但他们敲过许多普通人的竹竿。”穆罕默德说。
穆罕默德·沃拉:印度警察抓到情侣在车上接吻会怎样?
以付代抓,还是先抓再付,全看你的配合程度。
古吉拉特邦一对年轻夫妇涉嫌在地铁站亲吻对方、让路人反感,被德瓦尔卡警察局指控为猥亵罪,依据IPC 294附赠三个月监禁。
这一荒谬的刑事诉讼最终被德里高等法院叫停。
尽管Ajit当场表明双方为已婚夫妇,警察还是实施逮捕,审讯期间Ajit的嘤航卡被扣款20000卢比,随后保释。
Ajit夫妇在起诉状里否认当时在亲吻,解释他们只是对着手机摄像头自拍。
更可疑的是,警方出具的信息报告和指控书中没有任何证人的供词。
事实上,看到情侣亲嘴会报警的路人已经算菩萨心肠,更多道德警察选择亲自出手,在物理层面阻止世风日下。
阿约提亚一对年轻夫妻在圣河支流萨留河中亲吻,丈夫被围观男性群众轮番扇耳光,再拉上岸围殴。
前司法机构人员兰加劳·桑卡拉表示,根据印度社会习俗,在公共场所接吻是一种淫秽行为。
这似乎能解释暴徒的动机,但他们不满足于此,将性化的行为边界持续往前推动,哪怕公开拥抱也是在挑战“公众”的神经。
Quora印度网友开始嘲讽,这就是印度,可以在大街上随地小便,却不允许在大街上随意亲吻。
一个男人当众强吻女生,没人敢插手,但要是在女生同意的情况下接吻,就会冒犯公众。
当歹人当街强暴陌生女性时,他们保持沉默;当丈夫在地铁上拥抱妻子,他们冲出来挥拳。
因为站得太近被打
印度加尔各答Dum Dum地铁站,一对年轻夫妻被五六名愤怒的中年男性乘客拖出车厢暴打。
起因是,他们拥抱彼此的行为惹毛一名老头,对方破口大骂,说夫妻公然抱在一起等于污染空气,建议他们去公园街的一家酒吧。
尽管丈夫已经解释,拥抱是为了避免妻子遭遇地铁上的咸猪手。
在印度,只要你敢当众亲嘴,不光人得遭殃,亲吻频率高发的公共场所也在劫难逃。
14年10月23日,科泽科德市一家咖啡店被20多名印度人民党青年派激进分子联手“扫黄”,大肆打砸桌椅、捣毁一台电视。
这都是为了保护印度文化不受西方文化的贬低和腐蚀,再不济,还可以当场背诵一遍IPC 294,总之一切师出有名。
他们声称,该淫窟正在助长“不道德的活动”,说直白点,就是情侣在咖啡店里牵手、接吻。
这件事促使印度多地爆发“爱之吻”抗议运动,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成为抗议主力军,用法式接吻、拥抱和牵手行为进行示威。
他们在德里的国家志愿者组织总部外激吻,不分性别也不分交情,声讨印度人民展示爱的权利。
他们被印度教塞纳成员攻击,再被警方逮捕,理由是要挽救他们的生命。
如果允许当众小便,为什么不准当众亲吻?
“爱之吻”抗议现场
在班加罗尔,他们的亲吻抗议被警方禁止,理由还是违反IPC 294,公然做出淫秽行为。
而在科泽科德,他们被右翼反对派提前威胁,如果敢在街头亲吻,就剥光他们的衣服。
为了避免冲突,警方使用更残暴的鞭刑,将正反双方都抓进局子,进行预防性拘留。
印度最高法院指出,“淫秽”应该根据社会标准来判定。但社会标准不以部分容易受影响的群体、敏感人士的主观感受为基石。
这些人瑞的主观感受从“德里地铁丑闻”事件可见一斑。
250多对情侣在德里地铁上亲吻、拥抱的视频,经剪辑上传到各大黄网。
一保守派前部长更是直言,公开接吻的不是印度人。
尽管印度最高法院和德里高等法院曾多次明确表示,在公共场合接吻不是淫秽行为,不得针对该行为提起刑事诉讼。
新德里中央行政法庭首席法官Hon提醒,下级法院应考虑社会的公共礼仪和道德观念一直在迅速变化,以判断IPC 294带来的社会影响。
然而,在上述宗教和政治团体等多方势力的影响下,很多印度人真的认为公开场合亲吻违法,至少会给你带来不法待遇。
毕竟真实的印度日常生活中,公开接吻真的会被警察抓捕、罚款、蹲牢,跑到基层法院申诉也未必能平反。
哪怕你最终赢回清白,也是一场跟警方对峙的持久战,劳心伤财。
12年2月,26 岁的库伯·萨鲁普在班德拉郊区拥抱女性朋友,对她的脸颊吻别,因此被带孟买市警察局,告知要么交1200卢比罚款走人,要么在牢房免费包夜。
他付了钱,第二天出庭提出异议,前后十几次出庭,历时一年,一名地方法官才宣布库伯无罪,不存在1951 年《孟买警察法》第 110 条(SECTION 110)“公开猥亵”的证据。
印度人赢得跟警方的“不雅”亲吻争议
SECTION 110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街道或公共场所,或者能被任何街道或公共场所看到的地方,无论是否在房屋或建筑物内,都不得故意、不雅地暴露其本人。”
“或在街道、公共度假场所、办公室、车站或车站房屋内使用不雅语言,或猥亵、暴动的行为,或妨害治安的态度。”
孟买警方将公开亲嘴解读成公开猥亵,靠着SECTION 110,业绩最顶的一个月在马德岛和阿克萨的酒店抓了40多对夫妇。
直到15年11月,民怨沸腾的压力下,孟买警方才宣布放弃根据SECTION 110 对任何人采取行动。
所以,Quora上“印度公开亲吻是否违法?”的提问中,大多数印度人给出违法的结论。
印度女孩妮莎·巴蒂坦言,“法律非常模糊,警察就是要来骚扰你,在公园里抓亲吻的情侣,找你要钱,给钱就能摆平。”
要知道,印度警察平均月薪为28410卢比,而公开亲吻的市场价高达2万卢比,抓一次,相当于少上21天的班。
你也不能怪民众法盲到甘愿行贿,毕竟特伦甘纳邦高等法院律师赛克里希纳·阿扎德也这么说:
“公开亲吻违法,除非你作为母亲亲吻孩子。”
记住,理论和实操是两回事。
当一件合法的事情给了你违法的名头,也给了你违法的待遇,你需要掀起广大舆情关注、层层上诉到高等法院,才有可能自证清白的时候——
作为一个普通人,你只能当它是违法的,以寻求在恶劣的法制环境下自保。
正如文章开头的穆罕默德,“如果我不是恰好幸运地有个能帮上忙的联系人,只会跟其他人一样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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