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公布了梁磊磊故意杀人案起诉书。这名穷凶极恶,劫杀卖淫女的犯罪分子将受到法律严惩。
梁磊磊,男,1991年出生,大学肄业文化程度,无业,重庆市武隆区人,住重庆市大渡口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1月14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3月31日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2021年1月初,梁磊磊产生嫖娼后抢劫对方的意图,并为此购买了作案所用水果刀。2021年1月10日中午,梁磊磊携带水果刀、透明胶带等作案工具从其住处出发来到江北区,并于当日16时许登记入住两江假日丽呈华廷酒店6133房间。
梁磊磊入住酒店房间后,网购了情趣手铐准备用于捆绑被害人,随后通过网络约到被害人41岁卖淫女高某甲到酒店进行嫖娼活动。高某甲于当日20时许到达酒店房间,梁磊磊在向高某甲支付了人民币2300元嫖娼费用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在此期间用情趣手铐铐住高某甲双手。
梁磊磊与高某甲发生性关系后表明抢劫意图,遭遇高某甲反抗,梁磊磊拿出水果刀对其进行威胁,为防止高某甲呼救,将高某甲内裤塞入其口中,并用胶带对被害人封口、缠手脚。梁磊磊反复逼问高某甲微信支付密码未果后,用床单包裹住高某甲准备逃离现场。见高某甲挣脱手铐并掀开被子冲向房门,梁磊磊担心罪行败露,遂心生杀人灭口之念,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捅刺高某甲颈部、胸腹部、背部、四肢等处,致其当场死亡。
经检验,高某甲符合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肺破裂,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梁磊磊作案后逃离现场,于2021年1月13日1时30分许在重庆市万州区安庆路乐缘网吧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检方认为,梁磊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为杀人灭口,故意杀害被害人并致其死亡,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梁磊磊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抢劫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近日,此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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