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众议院人口和家庭关系委员会周二通过离婚法案,该法案随后将交由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阿尔拜省(Albay)众议员拉格曼(Edcel Lagman)表示,该法案寻求恢复绝对离婚,因为它已经在西班牙时代之前、美国殖民时期和日本占领时期实行。
他在声明中表示:“今天是无数遭受虐待和遗弃的妻子重获人性、自尊和自由的重要时刻,她们摆脱了无可挽回的失败婚姻和完全不正常的婚姻。”
该议员指出,就连众议长阿兰·维拉斯科(Lord Allan Velasco)也赞成颁布一项重新制定的绝对离婚法,他提交了以下完善的修正案,这些修正案现已纳入替代法案,其中包括关于法院协助请愿者的条款、基于社区的婚前和婚后计划、社区妇女服务台以及向暴力和虐待受害者提供援助。
拉格曼表示,根据菲律宾《家庭法》的法定分居、婚姻无效和基于心理上无行为能力的婚姻无效的理由被列为绝对离婚的理由,并对这些理由进行了修正,以涵盖结婚仪式后出现的原因。
该法案规定,离婚的其他理由包括:在提出绝对离婚申请时实际上已分居至少五年、当配偶之一接受变性手术或从一种性别转换为另一种性别时、法案中定义的不可调和的婚姻分歧、法案中界定的其他形式的家庭或婚姻虐待、由外国人或菲律宾配偶担保的有效外国离婚以及被公认的宗教法庭宣布无效的婚姻。
绝对离婚的影响包括婚姻结合的无效和离婚配偶再婚的能力。
拉格曼强调,除了梵蒂冈城外,菲律宾是当今世界上唯一一个禁止绝对离婚的国家。
他补充道:“很难相信所有其他国家都在不同程度的自由和限制下集体实行绝对离婚,如果你们认为集体失误令人无法理解,对这样一个关键的家庭制度的错误的一致意见违背了理性和经验。很显然,世界其他地方都不会误解绝对离婚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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