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新发传染病管理机构间工作小组(IATF)发言人哈里·罗克(Harry Roque)周五表示,从下个月(11月1日)开始,IATF已允许持投资者签证的外国人入境菲律宾。 据罗克说,从11月1日起获准进入菲律宾的外国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 移民局通过第226号行政令、第8756号共和国法或经修订《1987年综合投资法》签发的特别非移民签证 2. 司法部通过《1940年菲律宾移民法》第47(a)(2)签发的特别非移民签证 3. 欧罗拉太平洋经济区和自由港管理局(Aurora Pacific Economic Zone and Freeport Authority )以及苏比克湾大都会管理署(SBMA)签发的签证。 罗克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些外国公民的入境是有条件的,比如他们在入境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和现有的签证,同样必须有预先预订的合格检疫隔离设施。” 他还补充说:“他们必须遵守入境旅客的最大容量,并必须遵守适用的入境法例、规则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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