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传染病机构间工作队(IATF-EID)最近批准了科技部(DOST)主持的疫苗试验次技术工作组与菲律宾卫生研究伦理委员会(菲律宾卫生研究伦理国家决策机构)协商后提出的关于研发新冠疫苗的若干建议。
建议:
所有临床试验申请首先应提交给疫苗专家小组,由指定的伦理委员会审查,然后提交给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进行临床试验的审查和批准;
疫苗开发次技术工作组必须发布疫苗临床试验分区准则,以避免场地竞争;
地方政府单位应将世界卫生组织团结试验置于独立试验之上;
菲律宾卫生研究伦理委员会(PHREB)应审查COVID-19临床试验的伦理指南,并对世卫组织团结试验和独立临床试验的试验参与者的报酬进行标准化。
DOST说,提出这些建议是为了解决对COVID-19疫苗临床试验的一些担忧。
这包括世卫组织团结试验和独立试验之间的冲突/竞争,因为预计后者仍可能在该国由疫苗开发商/制造商或其各自的政府赞助者资助进行。
私营公司和临床研究组织已经开始招募团结疫苗试验之外的试验人员。
它还旨在解决分区指导方针/地区分配问题,以避免竞争试验地;就像临床试验报酬的标准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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