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 “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 “朱某某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 2019年至2020年,朱某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诱骗、胁迫杨某等8名未成年人拍摄裸体、敏感部位照片、不雅视频,发送其观看;并以散布裸照、不雅视频相威胁,强迫杨某线下见面,发生性关系。 另据查明,2019年初朱某某以不雅视频相威胁,强行与成年女性秦某某发生性关系。 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 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检察机关透露: 该案报请审查批捕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除公安机关已认定的4名被害人外,朱某某还存在利用网络侵害其他被害人的可能,遂建议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至侦查终结时被害人增至7名。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自行侦查,委托鉴定机构及时恢复并提取朱某某手机中社交软件已删除的数据信息,通过对电子数据梳理审查,追加认定朱某某猥亵另外2名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修复,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评估、心理治疗,帮助被害人尽快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通过电话沟通、家庭走访、检校合作等方式持续跟踪回访,帮助被害人建立良好用网习惯。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线上线下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防性侵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 为减少性侵案件发生,检察机关全面梳理分析本地近三年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该类案件中,普遍存在被害人在网络上的自我保护意识严重不足,易轻信他人,遭受侵害后因害怕被犯罪分子打击报复而不敢报警等问题。 为此,检察机关与网信、网安部门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进行专题座谈,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侵害线索移送,促推两部门加强网络平台监督管理。 针对涉案某社交软件存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未落实问题,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排查,就发现的行政主管机关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促推行政主管机关约谈该社交软件运营公司,督促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体责任。 最高检:依法严惩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主要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 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 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 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色情、毒品、低俗等不良信息,导致形成不健康价值观,甚至盲目跟风、走向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沉迷网络,网络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力等问题较为普遍。 对此,今年4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把网络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和推动。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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