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男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招揽团伙成员,非法制作水果味电子烟并销往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今年5月初,上海市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社交媒体售卖水果味电子烟。经查,卖家为辖区内一男子李某,其所售卖的电子烟并非国家授权的合法品牌,疑似非法自制产品。 在掌握李某的犯罪证据后,普陀警方会同区烟草局开展联合执法在其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部分未售出的电子烟。 经专业部门鉴定,李某所售卖的电子烟均为自制产品,做工粗糙、气味刺鼻、香精成分远超标准剂量且电子烟内的部件系三无产品,严重低于国家标准。 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为终端销售人员为查清并捣毁上游的制、售环节,普陀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循线追踪,经分析研判,一个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5月中旬,普陀警方组织警力前往多地,将涉案人员和窝点一举捣毁,抓获包括陈某、胡某、王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在非法生产电子烟的狭小厂房内,充斥着刺鼻的水果香精气味,卫生条件恶劣,用于组装电子烟的原材料皆为没有标签的散装烟油、蓄电池等。 经查明,2023年6月以来,陈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网上低价购入大量伪劣电子烟制作原材料,并租用了一家工厂作为非法制售电子烟的窝点。 随后,陈某雇佣了曾在某正规电子烟生产厂家工作过的胡某担任技术顾问及工厂管理,招揽了4名员工负责组装。 因为没有正规技术和原材料,陈某的货品做工十分粗糙,时常因“味道刺鼻”“口感欠佳”等原因被买家退货。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其通过材料商的介绍认识了一级代理商王某,王某再通过社交媒体的推广销售至下游。 订单往来均依靠网络,而工厂每天能非法生产出近800支非国家标准的电子烟,每支成本约为13元,最终以30余元的价格从代理商销售至买家手中,同市面上正规电子烟售价相当。 经查,该窝点在近一年内累计售出电子烟10万余支,销售额近200万元,购买人群大多为年轻人,他们抱着尝试不同口味的想法,却不知所购买的是假冒、劣质产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胡某、王某等10人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上游供货人员正在进一步溯源打击中。 提醒:非国家标准的电子烟,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且劣质“三无”烟油等会对身体造成更大损害。《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大家在购买商品时务必提高鉴别能力,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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