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果味电子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但仍有商家怀揣侥幸心理…… 近日,宁波象山县公安局联合象山县烟草局对违法销售“三无”电子烟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仓储窝点1处,查获涉案电子烟1.1万余支、烟弹3万余盒,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今年6月,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烟草部门的联合执法时发现一处隐蔽的电子烟销售窝点,“店老板借助餐饮行业的掩护,在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的情况下,背地里偷偷向熟客售卖果味电子烟,两年多卖了20多万元的货。”经侦大队民警王如意说。 “虽然知道国家出台了规定,但是果味电子烟销量好,利润大。”店主张某(化名)明知销售果味电子烟是违法行为,但还是为了非法获利铤而走险。 “有时买来的电子烟漏油,老板就说‘厂家那边查得严,没封好’。”买过电子烟的烟民向民警说。 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权威鉴定,从张某处查获的电子烟为伪劣产品。 根据张某供述,警方顺藤摸瓜、持续追踪,很快锁定了上线陈某(化名),他们赶往外省顺利抓获陈某,并在其仓库中查获大量果味电子烟,共计4万余盒,涉案价值近300余万元。 “陈某仓库查获的电子烟,都是一次性非国标果味电子烟,外包装都为外语介绍,且未注明生产厂商名称等信息,价格在60-200元不等,对年轻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诱导性。”民警楼斌嵩介绍。 “为了牟利,这些电子烟用的都是最便宜的原料,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大部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且这些人都没有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资质,属于无证经营。”象山县烟草局工作人员介绍。 目前,2名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所有非烟草口味电子烟均为非国标产品,属于伪劣产品,若销售“果味”电子烟,则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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