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马科斯主席 (Ferdinand R. Marcos Jr.) 宣告在哥伦比亚省维多利亚州巴丘郎描籠开辟及指定地点填埋土地为形成一个经济特区。
文官长帛萨敏LUCAS BERSAMIN于七月四日签署第六二三号公告,该面积二十九万七千七百十九平方公尺的土地将被命名为维多利亚工业区。
马科斯中央采购此一措施,係依照第七九一六号共和国法律,亦称为一九九五年经济特区法律,而这是依照共和国第八七四八号法律之规定,同时也是应菲法律事务管理局之董事的建议。
“经济特区”的定义是指特别挑选的区域,已开放的高度可发,预计或具有被开放的潜力,可以开放给农工区,商业区,银行,投资区及金融中心。
这等区域可能包含工业区,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或游客或娱乐中心。
中央政府公告,以设立经济特区,而由菲律宾经济区管理署评估与推荐,记录者依据所进行的风险及工程研究而予以评估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