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圆圈大叔 于 2023-11-7 23:19 编辑
65岁老汉
与“00”后贫困女大学生网恋
恋爱两年
老汉为其狂点3万多元外卖
结果……
案情回顾
2021年,冯某通过虚构女大学生“小敏”的身份在网上结识夏某。交流后得知,夏某65岁且家庭条件不错,“小敏”便以体弱多病、家庭困难的人设博得夏某关心,并与夏某建立恋爱关系。
恋爱后,“小敏”多次要求夏某为其支付外卖费用。时间一长,夏某发觉“小敏”点的外卖太贵,就改成每个月转给“小敏”2000元生活费。但“小敏”对此并不满足,继续用花言巧语哄骗夏某进行外卖代付,还以买手机、住院、交学杂费等借口要求夏某转账。
直到夏某侄子发现此事,劝告夏某报警。后警方将躲在精神病院的冯某抓获,经查实,夏某共代付外卖费3万2千余元,加上平时节日红包、微信转账共计7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虚构身份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交友需提高警惕
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
涉及钱款往来更需小心谨慎
以免落入“爱情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