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师范大学四年级学生,听男友提议抢车抵债,阿晶没有劝阻,还积极参与,成为共犯。
4月19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抢劫财物”罪对被告人阮河黄晶(23岁,居住在胡志明市守德市)提起上诉审理。
此前,在一审中,被告人郑某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阮河黄晶的作为同伙因同样的“抢劫财物”罪被判处5-6年徒刑。
根据一审判决,2022年4月12日上午,阮河黄晶被男友h告知,有人欠自己300万越南盾,且拒绝支付,于是这对情侣打算偷车抵债。
之后,两人约定让阮河黄晶请欠债人喝酒把他灌醉,然后把受害人骗到一条空路上,男友负责拦截抢车。
经过商量,阮河黄晶邀请好友i加入,并承诺出资100万越南盾。
2022年4月24日下午,阮河黄晶打电话邀请欠债人到一家蜗牛店喝酒。当她看到其酒醉后,开始实施了他们的计划。
最终,这对情侣将受害人打伤,被抢走摩托车。
原本是女孩一名前途无量的大学生,却和男友一起沦为阶下囚,实在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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