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现实版的“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近日,韩国警方发布公告通缉一名脚戴电子脚镣的30多岁男子A某,他涉嫌杀害了一名便利店职员随后逃跑。
本月8日晚10点52分左右,A某在仁川桂阳区一家便利店用凶器杀害了30多岁的职员,并破坏了自己所戴的电子脚镣逃跑。受伤的职员在便利店内部的仓库前面晕倒,50分钟之后被顾客发现,但已经死亡。
警方接到报案后对A某展开了通缉,仁川保护观察所西部支所向媒体公开了A某的脸部照片和着装,呼吁大家积极进行举报: A某身高170厘米,体重75公斤左右,逃跑时身着黑色上衣和裤子。
据法律界和警方透露,A某自少年时期就开始犯罪,他的人生几乎就是在“犯罪→坐牢→犯罪→坐牢→犯罪”中循环。
2007年,当时年仅16岁的A某就开始偷摩托车并无证驾驶,之后因为盗窃受到了少年保护处分,又因为特殊盗窃等多种罪行被送进少年院。
2011年,A某离开少年院不到一个月就又接连犯下特殊抢劫和特殊盗窃等5起罪行,同年7月他在光州地方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4年5月,获得假释的A某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再次犯下抢劫伤害罪行。
2014年7月18日,他在仁川市富平区某二手名牌销售店用凶器刺伤了店主,然后抢走了80万韩元现金。因为该事件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需要在出狱后的10年间佩戴电子脚镣。
当时一审裁判部表示:“从过去犯下的罪行来看被告存在抢劫犯罪的习性,再次犯罪的危险性被认定,因此命令其佩戴电子脚镣。”
呃……虽然裁判部也预料到了A某的再犯,但是估计没能想到电子脚镣也没能阻止他。
10日,据韩媒报道,警方在京畿富川市驿谷站附近的一家快捷旅馆逮捕了A某。
A某在仁川桂阳区某便利店抢劫杀人并逃跑后,在桂阳区晓星洞某公寓附近毁损了电子脚镣,之后在仁川某大型超市附近的十字路口人行横道上乘坐K5出租车逃跑,为了躲避警方的追踪,他多次换车,最终藏在了被警方逮捕的驿谷站快捷旅馆内。
据悉,在被警方逮捕当时A某没有进行任何抵抗。
从小时候的偷盗演变成特殊偷盗,又演变成抢劫伤人,再变成抢劫杀人,A某的人生正验证了“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相信如果这一次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话,他出狱后仍会再犯,他值得在监狱里度过余下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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