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说: “欲望犹如炭火,必须使它冷却,否则,那烈火会把心灵烧焦。” 食色xìng也,每个人都有欲望,这本是人之常情。 但欲望是有底线的,一旦触碰了这条底线,就有可能给人生埋下灾难的伏笔。 正如今天文中的两名男子,因欲火焚身不加节制,结果悲催了…… 26岁的小伙林某一直没有女友,自从认识了失足女王某后更加没有找女友的想法。 有一天林某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就准备去找王某,结果当天王某有事没在家中。 于是,林某敲了王某邻居家蔡某的门,希望蔡某可以联系上王某。
蔡某本以为有什么着急的事情,便帮忙联系王某,但电话也没有打通。 这时,“饥不择食”的林某提出,由蔡某与他发生关系,被蔡某直接拒绝。 而此时的林某,早已因欲望焚烧失去理智,强行将蔡某拉上车,然后驾车行至偏僻路段,对蔡某实施了侵犯。 事后,林某给了蔡某1000元作为补偿,蔡某也不想闹出事来,最终选择了妥协。 但是,在将蔡某送回去的路上,林某忍不住又侵犯了蔡某一次。
被连续侵犯两次的蔡某,内心又怒又怕,一路隐忍着到某饭店门口时,趁其不备给同事发了定位和求助信息。 同事很快赶来,将林某控制并移交相关部门。 随后,林某因涉嫌强jiān罪被提起诉讼。 对此,林某感到非常郁闷,为自己辩解称: “我是piáo娼,不是强jiān”! 在林某看来,事后已经转给蔡某1000元,不该以强jiān罪论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在蔡某明确拒绝的情况下,林某却依旧“霸王硬上弓”,其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强jiān。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按强jiān罪论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即便林某已经支付1000元,在违背蔡某意愿的前提下,丝毫不影响他“强jiān罪”的认定。 认清自己罪行的林某,甘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蔡某。 但无论如何,林某26岁的人生,已经因其纵欲而失控。 稻和盛夫曾说: “其实欲望本身并不是罪恶,凭借欲望毫无节制,为所欲为才是罪恶”。 确实如此,有欲望并没错,但对欲望毫无节制,甚至胡作非为,就会使自己的人生偏离轨道,在失控的路上狂飙。 不久前,重庆一女业主在群中发了一份聊天记录,称有男子通过业主群加她为好友,但加她后却只是为了约pào,于是她便曝光了这名男子,并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该女业主将这条聊天记录发出去后,结果群另一位女业主表示也遇到过这样的事... 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在女业主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有男友的情况下,男子还是对她进行骚扰和各种xìng暗示。
同时男子还透露,自己虽然也有女友,但还是想要通过“约pào”的方式来寻求刺激。 不久之后,又有多位女业主曝出,均被该男子骚扰过。 似乎男子是将群内的女业主都加了个遍,通过“广撒网”,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其中深受其害的女业主们准备绝地反击,决定将该男子找出来,于是有几名刚加的女业主开始套话,最后将他的个人信息全“套”了出来。
通过聊天截图我们可以看到,这名男子是有女友的... 有女友还出来“偷吃”,真是渣男一枚~ 最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该男子最终被几名业主活抓。 事情曝光后该男子的家庭住址也被曝光,许多业主也直接上门讨说法,然而开门后家中还有一名女子和一个小宝宝,大家推测该男子已经结婚生子。 而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同一栋楼上居然还有一位他的女友...
他的女友恐怕怎么也没想到,看似忠诚的男友,却背着自己在业主群内到处聊sāo,还已婚,有小孩。 如今事情败露,不仅男子在小区内颜面尽失,这段感情也很难再继续了。 小点想说,欲望不是放纵的借口,在爱里永远也不要怀有侥幸心理。 约pào虽然能带来一时的刺激,但终究是害人害己。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经将人的内心比作是角斗场和竞技场。 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会有许多和自己的内心作斗争的时刻,尤其是在面对冲动和诱惑时。 而这场“决斗”能否胜利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抵御这些诱惑。 不可否认的是,放纵欲望的确能为我们带来刺激与快感。 可欲望就好像是包裹着鲜艳糖衣的dú药。 当外表甜蜜褪去后,剩下的便是难以言说的苦涩。 因此,我们不能只沉溺在片刻的快乐之中,更要看到那背后无止境的深渊。 倘若失去了自控的能力,只是一味地放纵自我,在欲望的驱使下,因为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那么就算将来后悔,也是为时晚矣。 克己复礼,保持理智,不要让欲望,蒙蔽了不断向前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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