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上诉法院将两名绑架、抢劫和袭击女性的亚洲人的刑罚从5年提高到10年。
据警方记录显示,这起案件发生在7月份,两人通过社交媒体诱骗一名与自己国籍相同的女孩。
根据受害者的陈述,她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认识了一个与自己国籍相同的人。
他邀请她参加他们在迪拜社区成员举行的聚会。
受害者说她同意参加聚会。在约定的时间,第一个嫌疑人开车来了,她一上车,就被另一个人打了,还用电击威胁她。
他们把她带到杰贝阿里地区的一座别墅,偷走了她身上的5000迪拉姆,没收了她的手机,从她的银行账户转了16.5万迪拉姆到他们的账户上。
他们继续攻击她,并在不道德的情况下拍摄她。
受害者补充说,他们给她发了照片和视频片段后,通过一个短信平台联系了她在国内的家人,想要钱。
三天后,他们用一个袋子盖住她的眼睛和嘴,把她留在另一个地方,她从那里联系了警察。
一名警察说,刑事调查科小组已经能够辨认出嫌疑犯的身份。
第一个承认,他通过社交媒体诱骗受害者,并同意其他人抢劫她。
第二名承认,他租了一辆车作案,两人都袭击了受害者。
除了监禁之外,法院还命令他们向受害者支付17万迪拉姆。
他们将在服刑后被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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