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精神,我区发布《关于公开警示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后,部分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的涉诈高危人员(下称“滞留境外高危人员”)已主动回国并到公安机关报到,但仍有滞留境外高危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及公安机关的宣传政策和大力规劝,拖延或者拒不回国。现对滞留境外拒不回国或下落不明的清新籍滞留境外高危人员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户口。对上述人员冻结户籍,停止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其本人户口。
二、冻结名下所有嘤航卡,关停名下所有手机卡,同时依法暂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使用。
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等政治审查时依法依规从严审核。
四、依据其违法行为具体情况,视情形依法暂停或取消其本人有关政府政策性补贴(补助)和社会福利性待遇发放。
五、凡是查明非法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
滞留境外高危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迅速回国。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滞留境外高危人员亲属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劝促滞留人员尽快通过正常渠道回国。
凡在通告期间继续滞留或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入境的滞留境外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高危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接受其非法财物或者帮助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直接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和劝返清新籍滞留境外高危人员的(滞留境外高危人员的直系亲属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陈警官 198xxxxxx
清新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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