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nyalee 于 2022-8-5 17:17 编辑
婚姻中,遭遇背叛往往会让人感到难堪,而复仇是人的本能。
女性偏冲动、情绪化,报复的方式多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而男性往往会考虑现实利益,然后做出最利于自己的选择。
只是一旦自己的“报复”脱离法律规范,等待他的结局未必是好的。
这不,就有一个男子因为“报复”,最后进了局子。
前段时间,在甘肃有一名男子发现妻子出轨了。他逮着一个机会,在妻子与私会的情夫做不可描述之事的时候,冲进去把二人抓了现行,还拍了照片。
然后男子提出要情夫赔偿他5万元,说是给了钱此事就不提,不再追究情夫和妻子之前的不正当关系。
情夫自知理亏,也害怕此事泄漏之后会影响到自己的家庭和名声,便很爽快的给男子转了5万元。
万万没想到的是,男子得逞之后,并没有放过他。
过了一段时间,男子觉得情夫也是一个有家庭的男人,于是要求其再给他3万元的经济补偿。
作为公平,情夫既然睡了自己老婆,那就应该让他的老婆也和自己发生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吃亏。
原本情夫还可以用钱来换取自己的家庭和谐,可现在,男子的要求已经越来越无法接受,并且他出尔反尔,也不知道下次是否还会提更过分的要求。
最终,情夫选择了报警,这名男子以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且需要退还第一次敲诈的5万元。
栗子觉得这男人就是一活脱脱的法盲,硬生生的把自己从被害人作成了罪犯!
像上述那样得知妻子外遇,计上心头敲诈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下面这个:
今年40多岁的林某早已结婚,他在一家公司上班,收入颇丰。
因为工作的关系,林某经常带客人去KTV消费。去年七八月份时,林某认识了在一家KTV上班的女子许某,因为有时要预定包间,一来二往两人熟悉起来。
长时间的接触下,经受不住诱惑的林某,和许某搞起了婚外情。
两人在一起后,林某不仅给予了许某许多帮助,还为许某租了一套房子,支付了12000元的房租。
但让林某没有想到的是,今年4月,许某又在KTV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且有家室的李某,很快与他同居在一起。
后来,李某从朋友那得知,许某还有一个相好的叫林某,且在前不久的夜里去了许某家。感到十分怒火的李某,找到许某,打了她还抢走了她手机,同时冒充许某发短信约林某来家里见面。
被蒙在鼓里的林某,兴奋地拎着水果去赴约。没想到到了之后,被暴打了一顿。然后,李某站出来自称是许某的丈夫,扬言要将这件事情告诉林某的老婆。
担心婚外情被妻子知道的林某,被迫提出拿钱私了。李某开价30万,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约定15万元成交。一时之间拿不出这么多钱的林某转账给李某6万多元后,还写下欠款9万元的欠条,这才得以脱身。
为了追讨欠条上的9万元钱,李某不断向林某追债,但林某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不想李某还将这件事捅到了林某老婆那里。得知事情原委后,林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报警求助。
随后,警方依法将李某等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婚姻里两人既然选择共度一生,彼此之间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防止婚外情的发生。
如果遇到了婚外情,也一定要做出选择,要么相安无事,要么与配偶离婚,而不是去敲诈勒索出轨对象,不然后果也只能是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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