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胖哥在一些本地的中文媒体上看到一条消息,大概的意思是说阿联酋可以合法饮酒了,但是点击进去看,
描述模糊,语焉不详。
作为一个酒民的胖哥来说,这个消息很重要,但是你也知道,以前的本地新闻就有过很多媒体经常以讹传讹造成大众的误解。
所以胖哥专门给Saif Al zahmi lawyers and legal consultants律所的赵文杰老师打电话,请他帮我确认一下这条关于饮酒新规的出处。
要说,专业的法律人办事就是不一样,很快赵老师就把关于阿联酋饮酒规定的相关的法律法条用中英阿三种语言给我发了过来,还包括具体的法条内容,不同时期的变化等。
(一)2020年第15号联邦法令(1987年第3号刑法的修订) ·颁布主体:
阿联酋总统谢赫·哈里法
·主要内容:
阿联酋总统谢赫·哈里法发布了多项总统令来修改部分法律。
总统对1987年第3号《刑法》进行了一些重大修改。
废除个人酒证制度,但将酒精出售给21岁以下的人群或帮助他们买酒将面临罚款。
法律修正和改革内容包括年龄21岁及以上的人,饮用、贩卖和持有酒精类饮料均予以除罪化(刑事)。
相关改革细节已在阿联酋国家报(the National)刊发。
据阿联酋《国家报》撰文报道,在修正案获得批准后,饮酒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不再是刑事犯罪。
现在允许21岁以上的公民在私人或某些公共场所喝酒。
以前,阿联酋只允许年龄超过21岁且不是穆斯林的游客和外国人消费和购买酒类饮料。
·阿联酋国家报具体内容链接:
https://www.thenationalnews.com/uae/courts/uae-legal-reforms-new-alcohol-laws-explained-1.1107842
https://www.thenationalnews.com/uae/government/abu-dhabi-to-end-alcohol-licence-system-for-residents-1.1081266
·法律具体规定:
1987 年第 3 号联邦法第 313 条关于颁布阿联酋刑法,由 2020 年第 15 号联邦法令完全修订,在消费酒精饮料贸易上述第三百一十三条(经修正)的规定如下:
“第(313)条之二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和场所内消费、持有或交易酒精饮料,不应受到处罚。
根据本条第 (1) 款的规定,每个酋长国应对酒精饮料的消费、持有、处理和交易进行监管。
向未满 21 岁的人提供、销售酒精饮料的,处监禁,并处 10 万迪拉姆以上 500 迪拉姆以下罚款,或两种惩罚中的任何一种。
经核实,提供或出售酒精饮料的人的护照或其他官方身份证明年龄不低于21岁后,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构成刑事犯罪。”
临近中国新年了,大家在此期间走亲访友难免要喝点酒助助兴,这样的新规定对于饮酒的人来说是个,
重大利好。
不过胖哥还是要提醒各位注意几件事:
好好喝酒,不要贪杯,尽兴就行,喝完就睡。
祝大家,吃好喝好,欢度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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